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福泉市润泉集团“到福泉过年·带福气回家”聚客引流活动(货物采购)
2.项目编号:ZCQ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元):827185.90
5.最高限价(元):827185.90
6.采购需求:采购福泉市润泉集团“到福泉过年·带福气回家”聚客引流活动(货物采购),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7.交货期:签订合同后,2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并安装完成。
8.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转包或分包:本项目不接受转包或分包。
10.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供应商最多可参加1个标段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若供应商为企业法人的,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法人的,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登记证书”;若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的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注: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公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复印件),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开具日期为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之日后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备注: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承诺函;(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2025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提供证明文件);或提供承诺函;②提供2025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提供证明文件);或提供承诺函;(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参考格式);(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守法经营声明书》(格式参照第六章响应文件参考格式);(6)根据财政部财库(2016)125号通知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还在执行期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 itch 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以上不良记录的承诺书:提供《信用记录承诺书》(格式参照第六章响应文件参考格式)。
2.特殊资格要求:无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5年12月29日09时00分至2026年01月05日17时00分
2.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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