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2025年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吉生太镇等四个乡镇2.44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一标段,场址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本工程包括吉生太镇和库伦图镇共13693亩;包括吉生太镇前古营村民委员会2926亩、席边河村民委员会1348亩、公合成村民委员会2940亩、吉生太村民委员会2288亩、糖坊卜子村民委员会980亩、海卜子村民委员会2250亩;库伦图镇高台村民委员会561亩、库伦图村民委员会400亩。其中包含田块整治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农田输配电工程、农田地力提升工、其他工程等相关项目。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243天,如有延期,以建设单位延期通知或延期报告为准。
2.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
3.招标范围:就完成《2025年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吉生太镇等四个乡镇2.44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一标段施工合同》内业主与招标人约定的所有施工内容的目标成本控制。包括上述所涉及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设计变更及图纸会审等技术文件范围内全部内容的成本控制。服务工作内容为“标的工程”所涉及的施工图、设计变更及图纸会审等技术文件范围内全部内容的成本控制服务。成本包含工程实施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安全文明标化费用、实名制费用、智慧工地、疫情防控等必要支出费用、规费、税金、财务费用、投标人合理利润、投标人及招标人为项目实施所配备的管理人员工资、险金、办公费用、代垫款及差旅费等管理费用。
4.计划工期:绝对工期243天(实际开工竣工日期以招标人指令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在项目成本管理等方面具有控制能力,具有从事类似招标项目经验的管理与技术人员;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所需的综合实力。2.财务要求:提供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3.业绩要求:能够反映近年类似工程业绩的合同或竣工验收有效证明;4.信誉要求:①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等;②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或诚信等严重违约、失信或违法问题;③已准入供方;“投标人被列入“黑名单”及中冶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供应商不允许参与投标;报价过程中发现被列入“黑名单”、中冶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其报价将视为无效;已经进入评标阶段发现被列入“黑名单”、中冶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其投标将做废标处理;处于定标阶段发现被列入五矿集团“黑名单”、中冶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不予授标。 服务关系未被二冶集团停用或被评为D级,在二冶内无不良记录; 5.其他要求:投标单位的成本控制团队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在册员工;6.在资金上自有或有筹集能力;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5年12月29日至2026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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