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建设项目地点:深圳市、东莞市、广州市、中山市、江门市。
2.2 建设项目规模:深圳至江门铁路(含先期开工段珠江口隧道)新建正线全长116.309km,其中桥梁69.295km,隧道45.200km(含地下站长度),新建线路桥隧比例98.4%。全线共设西丽(不含)、深圳机场东、东莞滨海湾、南沙、中山北、横栏、江门(含)共7座车站,其中西丽、深圳机场东为地下站,东莞滨海湾、南沙、中山北、横栏为高架站,江门站为地面站,西丽站纳入西丽至光明城项目建设。另结合广珠城际中山站至深江铁路深圳方向联络线引入,对既有中山站进行改扩建。
本线在深圳枢纽西丽站与赣深客专贯通,在深圳机场东站通过深圳北至深圳机场东联络线衔接厦深铁路、广深港客专,在中山站通过联络线沟通珠海至深圳方向径路,在江门站与深茂铁路江门至茂名段正线贯通。
2.3 计划工期:项目建设总工期5.5年,本项目服务期限以签订合同之日开始,至项目档案通过国家正式验收。
2.4 采购范围:新建深圳至江门铁路档案整理服务。
2.5 项目最高限价:本采购项目最高限价为76.88万元(柒拾陆万捌仟捌佰元)。
2.6 标段划分及工作内容:
2.6.1 本次拟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号:SJDAZL-1标,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2.6.2 主要工作包括新建深圳至江门铁路档案整理服务工作。主要工作内容:
(1)制定工作方案,完成新建深圳至江门铁路项目建设过程中各阶段形成的管理文件、征地拆迁文件、设计文件、竣工验收等文件的收集、归档鉴定、整理、组卷、核对、页码打印、装订、编目、打印目录、装盒等工作。
(2)对整理好的档案进行数字化及挂接档案信息系统。
(3)派专人配合建设单位定期(每季度)对各参建单位(各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在建设过程中形成的项目档案、资料及图纸的收集、预立卷进行检查和业务指导,配合该建设项目各阶段的档案工作。
(4)在该建设项目档案国验前对参建单位(含监理单位)移交的档案进行审查核对。核查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形成的纸质项目档案是否达到国验标准,并对同步移交的数字化档案信息文件与纸质文件的一致性进行核查。
(5)整理相关的文书档案资料、议题等管理类文件。
2.6.3 具体操作流程及方式方法:
(1)将建设单位各部门在建设过程中形成的文件资料鉴定收集范围及质量标准,按照《档案服务外包工作规范》(DA/T68)《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铁路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铁档史〔2024〕138号)和《国铁集团关于规范铁路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的通知》(铁档史〔2020〕199号)及厦深铁路广东有限公司相关档案管理办法的要求,分类整理,并形成系统规范的各阶段项目文件,保证文件的准确、完整、系统、真实性。
(2)在项目建设中配合建设单位每季度完成对各参建单位(各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在建设过程中形成的项目资料的检查,提出问题库,并指导整改,审查整改结果。
在项目开通运营后对参建单位形成的项目档案逐卷进行检查,对资料进行摸底,包括核查资料填写内容是否规范、逻辑性是否有问题、用表是否正确、表格格式、法律签署、技术资料的完整性、系统性、真实性,竣工图的打印质量、标识、标题栏使用是否达标、变更情况的对应性、新绘制的竣工图是否符合国标要求,组卷方式是否符合逻辑性等。
(3)检查参建单位的施工文件组卷完毕后是否经施工单位自查,是否依次经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工程管理部门、档案部门进行审查;检查监理单位文件和第三方检测文件组卷完毕后是否自查,是否依次由建设单位工程质量管理部门和档案部门进行审查。检查每个审查环节是否形成记录和整改闭环。
(4)检查各参建单位的电子数据、电子图片与文本资料的数量及内容是否一一对应。
(5)检查各参建单位移交的数字信息文件与纸质文本文件的一致性,与公司项目档案管理系统的挂接是否达到要求。
(6)检查各参建单位整理移交的项目档案是否达到入馆条件,如若存在问题各参建单位必须整改到位,包括项目档案内容、填写、制作等问题,督促各参建单位进行整改。
(7)根据对各参建单位项目档案的检查情况,出具检查报告及整改意见,报请建设单位档案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后,交由参建单位整改。各参建单位根据检查报告整改完毕做第二次检查,按内部验收时间确定各参建单位档案资料移交计划。
(8)内部预验。拟从省档案局、省交通厅、铁路局等单位邀请档案专家,会同工务段、电务段、房建公寓段等单位业务人员对整个深江项目的档案进行全面验收,形成问题库。档案服务单位依照问题库对所有档案进行全面排查,指导参建单位进行整改,形成整改报告。
(9)按规定申请建设项目档案国家专项验收及正式国验,并备齐申报材料。
(10)依据标准:《档案法》、《保密法》、《档案服务外包工作规范》(DA/T68)、《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铁路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等相关铁路建设行业标准及档案管理标准。
3.谈判响应人资格要求
3.1谈判响应人资格要求
3.1.1谈判响应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1.2 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3 业绩要求:自递交谈判响应文件之日起前五年内独立完成或正在承担铁路或公路或地铁或类似工程交通领域项目档案整理的工作业绩至少3项。
3.1.4 财务要求: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1.5项目机构设置及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需具有档案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档案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参与过类似工程项目档案综合服务管理工作,无不良行为记录。应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附其近半年社保证明。
具有足够的仪器、设备,具备承担本标段服务工作的需要,服务人员应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附其近半年社保证明。
3.1.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谈判响应。
3.1.7不得转包和分包。
3.2信誉要求:
(1)谈判响应人在递交谈判响应文件之日起前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2)谈判响应人在递交谈判响应文件之日起前3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因自身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
(3)谈判响应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谈判响应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谈判响应人未被纳入按照《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公布的失信行为“黑名单”。
(6)谈判响应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在递交谈判响应文件之日前3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行为记录。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
(7)不存在被铁路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国铁集团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的情形。
3.3其他要求:无。
4.磋商谈判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26年1月4日9时00分至2026年1月8日16时00分,进行线上获取磋商谈判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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