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采购项目名称:山西潞安焦化有限责任公司中压锅炉烟气脱硫、脱硝、除尘治理项目(EPC)。
1.2 采购人:山西潞安焦化有限责任公司。
1.3 (请登录)
1.4 采购项目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企业自筹,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公司140厂区18t/h中压锅炉配套的脱硫、脱硝及除尘装置,均为原二分厂旧系统利旧复用,运行期间存在多重问题,导致锅炉无法正常满负荷运行,且不满足国家现有环保排放标准。根据《关于印发<山西省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巩固提升方案>的通知》(晋环发[2024]27号)文件要求,结合系统复杂度、占地面积、投资、维护成本及副产物处理等综合因素,本次改造拟采用“中低温SCR脱硝+钙基干法脱硫+除尘”工艺路线,最终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SO₂排放浓度<30mg/Nm³、颗粒物排放浓度<5mg/Nm³、NOₓ排放浓度<30mg/Nm³),保障锅炉稳定运行及环保合规。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100%。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山西潞安焦化有限责任公司中压锅炉烟气脱硫、脱硝、除尘治理项目(EPC),主要内容包括:施工图设计、设备及材料采购、施工(含地基处理)、安装、调试、试验、验收及检查、试运行(指导、培训)、考核、最终交付、保修等工作内容,为交钥匙工程。工艺拟定:烟气脱硫选用钙基干法工艺,脱硝选用SCR脱硝工艺,实现SO2及颗粒物的达标排放及NOX达标排放。详见“第五章 采购需求”。
2.2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180日内竣工。
2.3 项目地点:山西潞安焦化有限责任公司。
2.4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化工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或环境工程设计(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或以上)资质。
(3)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4)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业绩要求:近3年(自2022年12月1日至开标前)具有类似工程业绩(类似是指大气污染防治治理或焦化企业建设及技术改造方面的工程业绩,作为业绩的项目在本次投标前已竣工验收);提供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资料(合同至少提供首页,主要内容页,签字盖章页。)
3.3、主要人员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机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和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
(2)设计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设计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工程类中级(或以上)职称。
3.4、信誉要求:信用记录良好,未被最高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和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
3.5、本项目允许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上述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按承担的业务范围确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4)联合体最多由叁家单位组成。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时间:2025年12月29日15点30分起至2026年1月1日15点3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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