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JYL-ZFCG-20250048 项目名称: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影像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530.0万元 最高限价:1530.0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货到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安装完成:货到之日起30日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采购活动前近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3、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税、款所属日期为2025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无欠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无欠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材料。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6、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若供应商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提供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证明文件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扫描件;若供应商不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第一类医疗器械除外),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证明文件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扫描件。(备案或许可证件根据采购产品在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等级确定)。注: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且开标时间之前“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查询的截至时点为投标文件开启时间。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29日到 2026年01月06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包号 |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 预算(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采购目录 | 采购需求 |
| 第1包 | 否 | 1,530 | 1,530 | 医用X线诊断设备 | 数字化医用X射线摄影系统(DR)设备1台、双能X线骨密度仪1台、X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CT)2台(详见技术规格书) |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29日到 2026年01月06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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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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