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客运段现就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客运段音视频记录仪及采集站维修服务采购项目(二次)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采购内容
包头客运段音视频记录仪及采集站维修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2.供应商须具备履行项目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和专业技术人员,提供维修人员的职业技术证书或能证明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3.3.供应商须提供近2年完成相关型号视频记录仪维修业绩,提供相应的合同或发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4.供应商应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要求提交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5供应商应提供项目型号音视频记录仪及相应采集器整机销售、配件销售、售后维修授权书。 3.6供应商应具备软件二次开发及服务的能力,并提供证明材料。 3.7供应商须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和良好的经营状况,提供2022年至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 3.8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法定代表人及单位无行贿犯罪行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10本项目不接受关联企业报价。
注:各采购人可根据需要按包件分别确定报价人资格;
四、采购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从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从2025年12月29日12时00分起至2026年1月1日12时00分止,每日 8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公开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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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