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3.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400377.35元
采购需求:
金湖县2025年度省级以上水利发展资金支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详见磋商文件、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120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声明函
2.磋商供应商提供下列之一(提供相关材料): (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一要求)和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授权委托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二要求)和受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提供下列任一项材料即可): (1)企业声明函;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磋商
5.拒绝符合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按照以下第 (1)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供应商具有有效的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如拟派遣的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则一级建造师必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相关要求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同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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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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