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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廉江市税务局2025-2027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12-29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廉江市税务局2025-2027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8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采用1+1 模式),满 12 个月为一年;采取 1+1服务模式签订合同,即在第一年的合同期满前二个月内,由采购人根据每月考核结果进行充分的评估后,确定是否继续执行合同。如确定继续执行合同,则与中标人再续签 1 年合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中小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批发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中小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声明函)(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内容与食品相关);或具有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食品经营许可文件(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如投标人的许可证与营业执照合并办理的,提供扫描营业执照二维码后的有效备案信息截图。(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30日  至 2026年01月0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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