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妃甸化学工业园区石化中路跨曹妃河和石化北河箱涵工程施工(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曹妃甸化学工业园区石化中路跨曹妃河和石化北河箱涵工程已由唐山市曹妃甸区行政审批局关于曹妃甸化学工业园区石化中路跨曹妃河和石化北河箱涵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唐曹审批投资文[2025]9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国有资金占比0%,财政资金占比100%。
项目建设单位为唐山市曹妃甸区市政工程管理所,招标人为唐山市曹妃甸区市政工程管理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1632.53万元,其中建筑安装费用1377.96万元。建设规模:项目建设石化中路跨曹妃河及石化北河处箱涵及配套交通安全设施等。在曹妃河及石化北河处拆除现状15m宽石化中路的路基路面,分别修建7-6x3.6m箱涵和5-5x3.7m箱涵,涵长22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箱涵基底地基处理、箱涵主体浇筑、道路顺接、箱涵洞口砌护、河道护岸的顺接、交通标线的恢复及现状管线的改移和保护。具体规模及内容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建设地点:唐山市曹妃甸区化学工业园区。
2.2本次招标范围和内容:本次招标为曹妃甸化学工业园区石化中路跨曹妃河和石化北河箱涵工程施工,包括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1113.821997万元。
2.3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4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3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3.3.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个;
3.3.3联合体的专业资质等级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
□3.3.4其他:(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3.4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5自 / 年 / 月 /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 / 业绩;
□3.6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二)拟派项目经理
3.7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 职称,?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8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经理自 年 月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
(三)其他
?3.10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1个;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3.12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冀信息报送”手续;
?3.13 3.13.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评标当天查询为准)
3.13.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提供承诺函)。
3.13.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落实扶持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政策。【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企业类型划分标准参照《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2月30日9时00分至2026年1月6日17时00分获取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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