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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寿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延寿县政府第二办公区维修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5-12-29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延寿县政府第二办公区维修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94,160.41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延寿县政府第二办公区维修改造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494,160.41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构筑物工程施工 延寿县政府第二办公区维修改造工程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494,160.41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全部工作内容完成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延寿县政府第二办公区维修改造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延寿县政府第二办公区维修改造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注:若投标人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文件规定,更换相关资质,则应满足如下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企相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需提供在本企业缴纳开标前连续3个月(2025年9月至2025年11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如为退休人员或依法提前退休的,则无需提供养老保险证明,需提供人员的退休证明(如退休证或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职工提前退休审批表》等)及劳动合同;响应文件中提供项目经理身份证、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扫描件,并提供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3)拟派本项目管理机构至少包括:项目经理(建造师:应具有有效的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1人、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提供证书扫描件)1人、施工员(应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1 人、质量员(应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1人、安全员(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1人,以上人员必须证企相符,供应商以不低于上述要求的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并提供以上人员的劳动合同扫描件,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也可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12月30日 至 2026年01月06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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