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8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凤翔区委大院北楼屋顶修缮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8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76,017.67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其他建筑工程 | 房屋修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8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以实际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凤翔区委大院北楼屋顶修缮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7)《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8)《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2)《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须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凤翔区委大院北楼屋顶修缮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建设工程施工);事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2024年度财务报表。若提供财务报表须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
(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近一年内(2024年11月至今)本单位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近一年内(2024年11月至今)本单位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完税凭证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投标人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网站查询的截图,查询时间不得早于公告发布之日,加盖供应商公章);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业,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8)、本项目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12月30日 至 2026年01月06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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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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