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金额:0.000100万元(采购包1:0.000050万元;采购包2:0.00005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①工时单价:不高于8元/工时。 ②材料进销差价率:本次项目采购的材料进销差价率不接受高于8%的报价。
采购需求:
分包一:公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分包二:公务车辆轮胎更换服务;
采购标段的划分:本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分为分包1、分包2共计两个标段。参与分包1报价的供应商入围后只能从事相应车型的整车修理、总成修理、整车维护、小修、维修救援、专项修理、维修竣工检验工作和其他有关项目的服务;参与分包2报价的供应商入围后只能从事更换轮胎/轮辋、补胎、四轮定位、车轮动平衡工作。本项目可兼投兼中。
合同履行期限:两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12.31)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7.未被“信用中国”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8.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供应商必须是备案维修企业资质在有效期内的二类(及以上)汽车维修企业。
采购包2
1.供应商必须是备案维修企业资质在有效期内的三类(及以上)汽车维修企业。
三、获取征集文件
时间:自征集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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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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