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项目标的及服务地点:
(一)项目标的及采购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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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标的名称 |
供货期限 |
采购预算(含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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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金及日杂用品配送服务 |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或结算金额累计达到合同总价后结束,以先到者为准 |
人民币75万元 |
详细要求请参阅采购文件中的采购需求书。供应商必须对所投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响应报价,如有缺漏或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响应无效。
(二)服务地点: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
①院本部:广州市荔湾区龙溪大道261、263号
②骨伤科分院:广州市海珠区江南西路青竹大街22号
③芳村分院:广州市荔湾区芳信路131号
④山村门诊部:荔湾区山村路1号。
(三)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或结算金额累计达到合同总价后结束,以先到者为准。详见采购需求书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证明文件);分支机构比选的,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二)供应商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采购代理机构在响应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注:若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的,同时对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服务)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
(四)供应商参加本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依据财库〔2022〕3号文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号比选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采购项目比选;(提供资格声明函)
(六)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资格声明函)
(七)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资格声明函)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不允许分包、转包;
(九)已成功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
五、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5年12月29日至2026年01月05日每天(节假日除外)9:00至12:00,14:30至17:30(北京时间)购买采购文件,本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为300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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