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霍州煤电集团沁安煤电有限责任公司中峪煤矿(以下简称“中峪煤矿”)隶属于山西焦煤霍州煤电集团,中峪煤矿由霍州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山西永鑫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合资联营,其中控股公司为山西焦煤霍州煤电集团有限公司,控股比例占总股份的70%;山西永鑫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占30%。
中峪井田主要含煤地层包括石炭系太原组和二叠系山西组,共含煤19层。其中,二叠系山西组含煤6层,自上而下分别为1上、1、1下、2上、2、3煤;石炭系太原组含煤11层,自上而下分别为4、5、6上、6、6下、7、8、9+10、11上、11、11下,主要可采煤层为山西组的1、2号煤层和太原组下部的9+10、11号煤层,其余煤层均较薄,不可采。
当前,中峪井田正在建设矿井一期工程项目,井田面积81.9458km2,按照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设计,设计生产能力 5.0Mt/a,服务年限 46.81a,开采煤层为 1、2、9+10、11号煤层。矿井初期布置4个井筒,均为立井,分别为:主立井、副立井、中央回风立井和南峪回风立井。
《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九十七条规定:有突出危险煤层的新建矿井或者突出矿井,开拓新水平的井巷第一次揭穿(开)厚度为0.3m 及以上煤层时,必须超前探测煤层厚度及地质构造、测定煤层瓦斯压力及瓦斯含量等与突出危险性相关的参数。
2026年开始,中峪煤矿副立井将陆续开展井筒揭煤、石门揭煤及井巷掘进工作,鉴于矿井按照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设计,且揭煤地点煤层埋深较大,中峪煤矿需要引进全国行业知名、具有丰富现场经验的技术服务团队,在副立井揭煤及后续井巷掘进期间开展煤与瓦斯突出综合防治技术服务,帮助中峪煤矿全面建立煤与瓦斯突出综合防治体系,提升煤与瓦斯突出综合防治水平,协助并指导开展煤与瓦斯突出综合防治措施的制定和实施,包括在建井期间完成副立井井筒揭煤设计和施工,并在后续井巷掘进期间驻矿跟踪指导瓦斯治理工作,确保矿井建设安全、平稳、有序进行。
2.2项目编号:SJZBH
2.3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第一标段:霍州煤电集团沁安煤电有限责任公司中峪煤矿副立井揭煤方案及后续服务项目
2.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全部工作内容。
2.5服务地点:山西省长治市沁源县。
2.6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合格,满足国家、行业标准及招标人相关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证书,(CM资质证书附表,检测检验范围包含“煤与瓦斯突出”类别),且为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官方网站公示具有煤与瓦斯突出鉴定资质的鉴定单位。
3.1.2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备通风或地质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证书,并提供本单位6个月以内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3.2财务要求:无。
3.3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发布公告之日,投标人需提供至少1项井工煤矿瓦斯治理专业化服务的业绩证明(附合同原件扫描件)。
3.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事业单位除外);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或报告,如截图不清、错误或漏附,评标委员会可现场查询)。
3.5其它要求:未被霍州煤电集团列入《限制准入业务客户名单》的。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12月25日17:00至 2025年12月30日17:00(北京时间)。
2.1项目概况:
霍州煤电集团沁安煤电有限责任公司中峪煤矿(以下简称“中峪煤矿”)隶属于山西焦煤霍州煤电集团,中峪煤矿由霍州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山西永鑫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合资联营,其中控股公司为山西焦煤霍州煤电集团有限公司,控股比例占总股份的70%;山西永鑫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占30%。
中峪井田主要含煤地层包括石炭系太原组和二叠系山西组,共含煤19层。其中,二叠系山西组含煤6层,自上而下分别为1上、1、1下、2上、2、3煤;石炭系太原组含煤11层,自上而下分别为4、5、6上、6、6下、7、8、9+10、11上、11、11下,主要可采煤层为山西组的1、2号煤层和太原组下部的9+10、11号煤层,其余煤层均较薄,不可采。
当前,中峪井田正在建设矿井一期工程项目,井田面积81.9458km2,按照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设计,设计生产能力 5.0Mt/a,服务年限 46.81a,开采煤层为 1、2、9+10、11号煤层。矿井初期布置4个井筒,均为立井,分别为:主立井、副立井、中央回风立井和南峪回风立井。
《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九十七条规定:有突出危险煤层的新建矿井或者突出矿井,开拓新水平的井巷第一次揭穿(开)厚度为0.3m 及以上煤层时,必须超前探测煤层厚度及地质构造、测定煤层瓦斯压力及瓦斯含量等与突出危险性相关的参数。
2026年开始,中峪煤矿副立井将陆续开展井筒揭煤、石门揭煤及井巷掘进工作,鉴于矿井按照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设计,且揭煤地点煤层埋深较大,中峪煤矿需要引进全国行业知名、具有丰富现场经验的技术服务团队,在副立井揭煤及后续井巷掘进期间开展煤与瓦斯突出综合防治技术服务,帮助中峪煤矿全面建立煤与瓦斯突出综合防治体系,提升煤与瓦斯突出综合防治水平,协助并指导开展煤与瓦斯突出综合防治措施的制定和实施,包括在建井期间完成副立井井筒揭煤设计和施工,并在后续井巷掘进期间驻矿跟踪指导瓦斯治理工作,确保矿井建设安全、平稳、有序进行。
2.2项目编号:SJZBH
2.3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第一标段:霍州煤电集团沁安煤电有限责任公司中峪煤矿副立井揭煤方案及后续服务项目
2.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全部工作内容。
2.5服务地点:山西省长治市沁源县。
2.6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合格,满足国家、行业标准及招标人相关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证书,(CM资质证书附表,检测检验范围包含“煤与瓦斯突出”类别),且为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官方网站公示具有煤与瓦斯突出鉴定资质的鉴定单位。
3.1.2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备通风或地质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证书,并提供本单位6个月以内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3.2财务要求:无。
3.3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发布公告之日,投标人需提供至少1项井工煤矿瓦斯治理专业化服务的业绩证明(附合同原件扫描件)。
3.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事业单位除外);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或报告,如截图不清、错误或漏附,评标委员会可现场查询)。
3.5其它要求:未被霍州煤电集团列入《限制准入业务客户名单》的。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12月25日17:00至 2025年12月30日17: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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