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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条件
内蒙古银宏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泊江海子矿电子汽车衡维保服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价采购活动。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泊江海子矿电子汽车衡维保服务
2.2项目地点: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泊江海子镇
2.3签订框架协议:否
2.4定商、定价:否
2.5服务范围:1.对泊江海子矿5台电子汽车衡定期开展巡检维保(每3个月不少于1次),突发故障维修、协调检定部门对衡器进行周期检定等工作,同时做好巡检维保记录。 2.分批次将4台用于煤炭销售的汽车衡传感器(10只/台)、仪表及接线盒全部更换。
2.6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年
2.7付款方式:合同约定的年度内维保服务完成后,供应商出具年度服务报告,将年度内设备维修、维保等服务内容进行汇总,并附采购人验收签字的定期巡检维保记录,作为结算依据。采购人收到供应商提供符合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次月将价款一次性支付至供应商指定的银行账户。
2.8采购数量(估算金额)15.92万元(不含税)
2.9采购明细:(详见公告附件)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营业执照。(提供扫描件)
3.2财务要求:供应商(投标方)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承诺书)。
3.3业绩要求: 供应商(投标人)提供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一份电子汽车衡维保服务类合同业绩。(需提供运营承包合同、发票等证明材料) 【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或复印件(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页、合同签章页、项目范围页)、加盖合同甲方(或业主单位)印章的证明文件等】。 合同发票具体要求:供应商(投标方)须提供能证明本次采购业绩要求合同对应的任一张增值税发票扫描件(发票须有能体现对应合同的关键信息)。发票要求:①开票日期须为响应(投标)截止当日向前追溯60天之前的日期;②发票内容须体现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开具金额(不含税)或校验码;③提供上述材料不全、模糊不清难以辨认或提供增值税发票与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index.html)查验结果不符,或提供的发票开票日期距响应(投标)截止当日不足60日,该业绩不予认可。
3.4信誉要求:(1)、供应商不得在招标人相同项目采购中被暂停采购尚未恢复,或被取消资格尚在处置期内。 (2)、供应商未列入市场监督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企业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供应商未列入最高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人员要求:投标方技术人员具有自动化、计量或相关专业背景,熟悉电子汽车衡结构及工作原理,具有2年以上电子汽车衡安装、维修或校准经验。(需提供相关承诺书)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3.7其他要求:/
4.采购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询价者,请于2025年12月28日19时58分00秒至2025年12月31日23时59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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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