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永登县庄浪河(柳树镇—红城镇)段土地整治和生态修复综合治理项目工程结算审计):
合同包预算金额:1,30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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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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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服务 |
结算审计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300,000.00 |
1,15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材料的条件,供应商须提供《资格承诺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永登县庄浪河(柳树镇—红城镇)段土地整治和生态修复综合治理项目工程结算审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预留比例100%,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者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永登县庄浪河(柳树镇—红城镇)段土地整治和生态修复综合治理项目工程结算审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项目负责人2人:具有土木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1人,水利工程专业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1人;且2人须具有工程类或经济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12月29日至2026年1月5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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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