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五高速兴长段220kV麂冷一回、110kV观坡线、35kV槐杨线和35kV台杨线四条线路迁改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受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宜昌供电公司委托将对“房五高速兴长段220kV麂冷一回、110kV观坡线、35kV槐杨线和35kV台杨线四条线路迁改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招标公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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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段号 |
标段名称 |
资质要求 |
业绩要求 |
人员要求 |
服务期 |
报价方式 |
最高限价(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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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标段一 |
房五高速兴长段220kV麂冷一回、110kV观坡线、35kV槐杨线和35kV台杨线四条线路迁改工程监理 |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甲级资质。 |
近5年,投标人具有220kV及以上类似工程监理业绩不少于2项。 |
总监理工程师: (1)持证要求: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电力工程)。 (2)业绩要求:3年及以上同类工程监理工作经验。 (3)年龄要求:不超过65周岁。 |
35kV槐杨线和35kV台杨线: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5月1日; 220kV麂冷一回、110kV观坡线: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5月30日。 |
总价报价 |
96.68 |
业绩要求
1.合同业绩:投标截止日5年内指:须提供自2020年1月1日至首次应答截止日签订的类似项目服务业绩合同及发票复印件,金额或数量须满足专用资质业绩要求,合同与对应发票的复印或扫描件按时间顺序由远及近一一对应编制,并制定目录,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答文件中需要提供业绩汇总表,如未提供业绩汇总表评审委员会有权作否决处理。
2.凡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如合同复印件、发票、证书等),证明材料务必保证信息完整、字迹清晰,不要涂抹关键信息,因相关证明材料提供不规范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且不限于否决、扣分等情形),由应答人自行承担。
其他要求
应答人成交后,如采购人后期巡视、巡察、审计等工作涉及该成交项目的,成交人须无条件配合提供相关资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承担所投项目的资格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中标项目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家强制认证证书。
(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即使投标人在开标当日未出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情形,但在中标通知书到达之日前,存在上述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6)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投标人需同时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包含“营业执照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行政处罚信息”、“清算信息”的查询结果(查询日期应在投标截止日前20天内,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文件的电子版)。如投标人未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或提供的报告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或报告内容被评标委员会认定有异议的,投标人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以评标委员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投标人未提供或提供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的,评标委员会将会对投标人进行不利评价。投标人提供虚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的,按照虚假投标进行否决,并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进行相应处理。即使投标人在开标当日未出现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情形,但在中标通知书到达之日前,存在上述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7)其他
3.2投标人须满足相应招标项目的专用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3.3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项目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如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3.1款和3.2款的规定。
(2)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负责获取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投标工作。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中投标。
3.5 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代理商投标的项目外,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中间人编制投标文件或代行办理投标事宜。
3.7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包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电子文件)获取。
4.2 有意向报名投标人请于2025年12月26日至2026年01月01日00:00时(北京时间,下同)前报名,逾期提交将不予受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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