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 RCZB-CZB-25049 ( 01 )
2.项目名称: 海兴县中医医院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项目一标段( 三 次)
3.项目预算金额: 99 万元 ,项目最高限价(如有): 一标段最高限价为 99万元。(超出此上限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4.项目单位: 海兴县中医医院
5.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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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的名称 |
预算金额 (万元)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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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海兴县中医医院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项目 一标段(三次) |
99 |
1批 |
详见招标文件 第四部分采购需求 |
6.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后 30 日 历天 内 完成供货及安装。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2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残疾人福利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1)供应商如为制造商,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2)供应商如为代理商,投标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有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2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 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
3.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 5 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规记录;
3. 6 对在 “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 2025 年 12 月 29 日至 2026 年 01 月 05 日,每天上午 9:00 至 12:00 ,下午 12:00 至 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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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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