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阳县人民医院提标扩能建设项目EPC(预招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饶阳县人民医院提标扩能建设项目EPC(预招标)已由饶阳县行政审批局以饶行审审批〔2025〕5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省饶阳县人民医院,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省饶阳县人民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建设河北省饶阳县人民医院儿科妇科病房楼一栋,地上七层、地下一层,建筑高度36.6米,采用装配式框架结构,占地面积约162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3715.9平方米;2、购置高端彩超机、吞咽治疗仪、微波治疗仪、胆道镜系统、智能气腹机系统、强脉冲光治疗仪等各类医疗设备121台(套);3、建设辅助诊疗系统CDSS、医院集成平台、医院数据中心、单病种上报管理系统、随访系统等信息化管理系统1套;4、院区内110kV高压线迁改工程。
??2.2招标范围:建设工程的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办理报建、报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有关本项目的全部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一)投标人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电子通信广电行业(电子系统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电力设计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及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二级及以上承装、承试(《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25年第30号令,以下简称《办法》)于2025年7月1日起施行。过渡期,时间为2025年7月1日至12月31日,过渡期内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的,仍可继续从事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活动。过渡期内未按规定申请延续或延续申请未批准的,派出机构依法为其办理许可证注销手续。)。投标人如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注册证信息应与投标产品一致。如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经营企业)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生产企业);如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企业)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生产企业)。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的资质证明文件(如为代理商或经销商)。(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
??3.1.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1.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经理的须提供)
??3.1.4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5其他要求:如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拟投入人员应提供近六个月由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日期为2025年12月前六个月含12月)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冀信息报送”手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不低于40%的金额份额(其中面向小微企业预留份额不低于60%),大中企业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可通过分包方式满足预留条件,接受分包的中小企业与投标人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须提供大中型企业分包意向承诺书及中小企业声明函。
??3.1.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3 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7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如移出请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评标当天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查询)。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施工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7个; 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4其他:1.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3.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12-29 00:00至2026-01-05 23:59(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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