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油七建乌石化 150 万吨/年芳烃联合装置重整加热炉区余热回收系统空气预热
器采购”,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第七建设有限公司,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空气预热器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或数量: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芳烃装置扩能和原料配套改造工程 150 万吨/年芳
烃联合装置重整加热炉区余热回收系统组合式空气预热器 1 台(设备位号:1350-E-3251,物料编
码:A29010601)。
2.2 标段划分:无
2.2 交货地点: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芳烃装置扩能和原料配套改造工程现场。
2.3 交货期:2026 年 5 月 30 日前全部送达买方指定交货地点。
2.4 最高投标限价:4500000.00 元。
2.5 技术要求:详见附件:135000FU-R-E-0001_v2 空气预热器(1350-E-3251)请购技术文件
1219、附件:分供应商一览表、附件:数字化交付统一规定(2025-10-12)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的制造商
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投标
人应提供以下资质证件的原件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或
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必须是有效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资源库中的制造商,且准入产品空
气预热器(以云梦泽平台 9 位编码:A29010601)与招标产品一致。
备注:“有效的”是指资源库中供应商状态及拟投标的产品(以云梦泽平台 9 位编码:
A29010601)状态为“正常”,凡是在供应商资源库中显示非“正常”的均为无效。以开标当日评
标委员会在云梦泽平台核实为准。(本项目不做资格预审,投标人须自行确认云梦泽平台本编码的
供应商状态,如不满足要求投标将被否决)。财务要求: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资不抵债等状态。
2.投标人应提供(2022-2024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
审计报告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 2022 年 1 月 1 日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
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财务报
表)。审计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财务报表包
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如所附数据因模糊不清、遮盖等无法读取的,
将视为无效报告。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5 年(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应具备石油石化行业同类型空气预热器
(空气预热器形式为:不锈钢板式(高温段)+玻璃管/玻璃板(一体成型)(低温段))2 份成功
供货的有效业绩订单。投标人须提供业绩表及业绩证明资料,未按照要求提供业绩表和业绩证明资
料的业绩为无效业绩。
业绩表应包括所供项目名称、合同号、所供产品名称、材质及规格、数量、合同签订时间、用
户使用证明(使用单位签字和盖章)、用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供招标人核实。框架协议和战略协
议不属于有效供货业绩。业绩证明资料为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封皮、分项供货价格清单(可覆盖单
价和数量,不可覆盖每一项的合计价格和合同总价)、双方盖章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请于北京时间公告发布时
间至 2025-12-31 23:59:00……招标文件购买:
本招标项目“中油七建乌石化 150 万吨/年芳烃联合装置重整加热炉区余热回收系统空气预热
器采购”,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第七建设有限公司,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空气预热器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或数量: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芳烃装置扩能和原料配套改造工程 150 万吨/年芳
烃联合装置重整加热炉区余热回收系统组合式空气预热器 1 台(设备位号:1350-E-3251,物料编
码:A29010601)。
2.2 标段划分:无
2.2 交货地点: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芳烃装置扩能和原料配套改造工程现场。
2.3 交货期:2026 年 5 月 30 日前全部送达买方指定交货地点。
2.4 最高投标限价:4500000.00 元。
2.5 技术要求:详见附件:135000FU-R-E-0001_v2 空气预热器(1350-E-3251)请购技术文件
1219、附件:分供应商一览表、附件:数字化交付统一规定(2025-10-12)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的制造商
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投标
人应提供以下资质证件的原件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或
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必须是有效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资源库中的制造商,且准入产品空
气预热器(以云梦泽平台 9 位编码:A29010601)与招标产品一致。
备注:“有效的”是指资源库中供应商状态及拟投标的产品(以云梦泽平台 9 位编码:
A29010601)状态为“正常”,凡是在供应商资源库中显示非“正常”的均为无效。以开标当日评
标委员会在云梦泽平台核实为准。(本项目不做资格预审,投标人须自行确认云梦泽平台本编码的
供应商状态,如不满足要求投标将被否决)。财务要求: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资不抵债等状态。
2.投标人应提供(2022-2024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
审计报告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 2022 年 1 月 1 日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
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财务报
表)。审计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财务报表包
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如所附数据因模糊不清、遮盖等无法读取的,
将视为无效报告。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5 年(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应具备石油石化行业同类型空气预热器
(空气预热器形式为:不锈钢板式(高温段)+玻璃管/玻璃板(一体成型)(低温段))2 份成功
供货的有效业绩订单。投标人须提供业绩表及业绩证明资料,未按照要求提供业绩表和业绩证明资
料的业绩为无效业绩。
业绩表应包括所供项目名称、合同号、所供产品名称、材质及规格、数量、合同签订时间、用
户使用证明(使用单位签字和盖章)、用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供招标人核实。框架协议和战略协
议不属于有效供货业绩。业绩证明资料为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封皮、分项供货价格清单(可覆盖单
价和数量,不可覆盖每一项的合计价格和合同总价)、双方盖章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请于北京时间公告发布时
间至 2025-12-31 23:59:00……招标文件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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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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