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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兴县中医医院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项目一标段招标交易公告
日期:2025-12-26 收藏项目
2.项目名称:海兴县中医医院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项目一标段(三次)

3.项目预算金额:99万元,项目最高限价(如有):一标段最高限价为99万元。(超出此上限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4.项目单位:海兴县中医医院

5.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名称

预算金额

(万元)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

海兴县中医医院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项目一标段(三次)

99

1批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2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残疾人福利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1)供应商如为制造商,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2)供应商如为代理商,投标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有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规记录;

3.6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 12 月 29 日至2026年 01 月 05 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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