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名称: 中国电子东莞长城开发D区电子产品生产及配套项目3号厂房、停车库,4号危废品库,5号垃圾中转站,6号门卫
工程(标段)名称:中国电子东莞长城开发D区电子产品生产及配套项目3号厂房、停车库,4号危废品库,5号垃圾中转站,6号门卫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地点:虎门镇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100%企业自筹
投资金额:401998000.00元
招标范围及规模:建筑面积约59101平方米,最大单体面积约58651.25平方米,最大建筑高度22.70米,最大层数4层,地下1层;最大单跨12.2米;主要建筑物:厂房(含地下室)、门卫、危化品库、垃圾中转站,实际以招标图纸为准。
招标内容:中国电子东莞长城开发D区电子产品生产及配套项目3号厂房、停车库,4号危废品库,5号垃圾中转站,6号门卫包括但不限于:基坑支护工程、土石方工程、桩基工程、建筑结构工程(含钢结构)、屋面及防水工程、建筑给排水工程、建筑电气工程(含防雷接地工程、弱电相关的地下管道、弱电桥架)、暖通工程、消防工程、高低压变配电、室外配套工程、图纸中体现的市政配套工程、门窗及栏杆工程、抗震支架工程、停车库及室外停车场划线(规划验收临时划线),弱电相关的地下管道(如有)和弱电桥架建设。 不在本次承包范围:(1)光缆敷设、综合布线、室内信号覆盖、门禁、停车场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弱电间网络设备等都不在本次承包范围;(2)停车库及室外停车交通设施、正式划线。发包人保留调整发包范围的权利,承包人不得提出异议。承包人不得拒绝执行为完成全部工程而须执行的可能遗漏的工作不在本次承包范围:(1)光缆敷设、综合布线、室内信号覆盖、门禁、停车场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弱电间网络设备等都不在本次承包范围;(2)停车库及室外停车交通设施、正式划线。发包人保留调整发包范围的权利,承包人不得提出异议。承包人不得拒绝执行为完成全部工程而须执行的可能遗漏的工作。
最高限价:144720219.33元
保证金金额:500000.00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无投标人业绩要求。
项目负责人资格能力要求:1、且登记的注册建造师等级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2、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负责人。3、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建安B”类证)。4、 一级 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专业类别为 建筑工程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是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25年12月27日 08:30:00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1月19日 09:30: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1月19日 09: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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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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