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有关法律、法规和云南黄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制度规定,云南地矿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金厂河项目部爆破运输车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欢迎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次磋商。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云南地矿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金厂河项目部爆破运输车采购; 2.2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3 采购内容:金厂河项目井下生产需要,需采购井下爆破器材运输车 1 台; 2.4 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预付款到账 30 天内完成全部交货;
2.5 交货方式: 现场落地交货;
2.6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7 质量要求:井下爆破器材运输车制造商及设备应符合 ISO 9001:2015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且具备《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工程机械设备生产或销售类等。
3.2、供应商必须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及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违约,未出现重大质量问题,具有良好的资产经营状况,无不良经营记录,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独立法人。
3.3、纳入云南黄金集团《预警承包商名录库》和《不合格承包商名录库》的承包商,在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此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3.4、信誉要求:①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投标时点已被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相
关查询截图证明材料);②“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及经营异常名录(提供相关查询截图证明材料);③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没有因此受到行政处罚(提供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④无一年内发生 1 人及以上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负主要及以上责任并受到行政处罚信息的【供应商自行承诺。(提供相关查询截图,最终以现场查询为准)】;
3.5、业绩要求:2023 年至今供应商须具有一单与本次招标同类以上规格型号设备供货业绩,需提供相应的合同等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供应商资格必须完全满足上述资格要求,才能参与磋商。
4.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 于 2025 年 12月 22 日至 2025 年 12 月 26 日 23 时 59 分获取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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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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