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磋商范围
2.1 项目概况:
国道 G219 线云南勐腊(红桥)至绿春(李仙江)段改扩建工程路线起点(桩号K0+000)位于西双版纳州勐腊县与普洱市江城县交界处(红桥以南 3.5km 左右),接国道 G219 线云南勐腊(勐醒)至红桥段改扩建工程的终点;止点(桩号K119+128.754)位于普洱市江城县与红河州绿春县交界处李仙江下桥北岸,接国道 G219 李仙江至绿春段,路线全长 120.851km,由红桥至整董段、整董至江城段、江城经龙箐沟至李仙江段三部分组成,其中:整董至江城段长 48.575km 为利用既有思江二级公路,涉及路段路线长 72.276km(红桥至整董段长 18.488km、江城至龙箐沟段长 22.110km、龙箐沟至李仙江段长 31.678km)。
本项目新建段长度 16.490km、改扩建段落总长 55.786km。其中,红桥至整董段全为改扩建,长度 18.488km。江城至龙菁沟段新建段落为 K65+515~K72+530(江城过境段),长度 7.180km,其余均为改扩建段,长度 14.930km。龙菁沟至李仙江段新建三段总长 9.310km,分别为 K90+160~K95+390(梁子寨泥石流绕避段)、长度 5.242km,K101+400~K102+900(嘉禾段)、长度 1.498km,K112+130~
K114+700(后台坡段)、长度 2.570km,其余均为改扩建段,长度 22.368km。路基
挖土石方 377.779 万 m3,排水及防护圬工 52.516 万 m3,桥梁 2249.04 米/25 座(其
中大桥 1410.66m/10 座,中桥 830.38m/15 座),涵洞 211 道,平面交叉 25 处,
路堑高边坡 43 段。
本 项 目 全 线 采 用双 车道 二 级 公路 标准建 设,设 计速度 40km/h,其中
K108+900~K112+000和K118+750~K118+950为特殊困难路段适当降低个别指标,
平面最小半径采用 40m, K65+515~ K72+355.394(江城县至国庆乡段)路基宽度为
12.Om,其它路段路基宽度为 8.5m;新建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 I 级,
其他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 14)的规定执行。
本项目施工标段分为三个标段,施工单位分别为 SG-A 标中铁十二局集团第
一工程有限公司、SG-B 标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SG-C 标中交一公局第五工程
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云南公路建设监理有限公司。2.2 项目地点:本项目位于云南省普洱市境内。
2.3 磋商范围:
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交安监发〔2018〕43 号)要求对土建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州(市)指挥部开展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含复评),对其他参建单位开展安全检查,工作每半年开展一次,每次检查及考评的单位以指挥部通知为准,如后续增加次数及参评单位,费用按照本次采购成交单价执行,不再另行签订补充合同。
本次磋商规模暂定每年开展 2 次检测及考评(含复评)工作,检查单位以指挥部通知为准,考评单位暂定为 5 个,监理单位 1 家(暂定 4 单位*次)、土建施工单位 3 家(暂定 12 单位*次)、指挥部 1 家(暂定 4 单位*次),共计数量暂定 20单位*次。
2.4 标段划分:本次磋商不划分标段。
2.5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交工验收之日止。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程、规范、技术标准的规定。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申请人须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3.2 业绩要求:
近五年(2020 年 1 月 1 日至今)完成过 1 项公路建设工程“安全检查”或“平安工地”考评服务工作(须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提供成交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或采购合同(合同协议书)或业主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3.3 项目组人员:
(1)项目负责人要求:
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提供身份证、本单位劳动合同
或社保证明;至少担任过 1 个公路建设工程“安全检查”或“平安工地”考评服
务工作的项目负责人(须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成交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或采
购合同(合同协议书)或业主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彩色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
需清晰反映项目负责人姓名,否则不予认可)。
(2)专业技术人员要求:
本项目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少于 5 名,其中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的人员不少于 2 人,须提供基础资料证明,包括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
本单位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
3.4 财务要求:
(1)(适用于企业单位法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 2023 年度或 2024 年
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提供相关证明
资料(如成立时间不足 1 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2)(适用于事业单位法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 2023 年度或 2024 年
度财务报表。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成立时间不足 1 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
财务报表)。
3.5 信誉要求: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没有因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质量问题、安全事故或其他原因被行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投标活动(处于行政处罚期内);
(3)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磋商小组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4)在“信用中国”(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由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现场查询并将查询结果递交磋
商小组);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由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现场查询并将查询结果递交磋商小组)。
注:若为事业单位,无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结果。
3.6 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接受联合体。
3.7 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关联关系,否则,相关各方磋商均无效。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磋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的磋商。
4.评审办法
本次竞争性磋商采用的评审办法为:综合评分法。5.磋商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时间:2025 年 12 月 23 日至 2025 年 12 月 29 日,每天上午 09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4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
除外);
2.1 项目概况:
国道 G219 线云南勐腊(红桥)至绿春(李仙江)段改扩建工程路线起点(桩号K0+000)位于西双版纳州勐腊县与普洱市江城县交界处(红桥以南 3.5km 左右),接国道 G219 线云南勐腊(勐醒)至红桥段改扩建工程的终点;止点(桩号K119+128.754)位于普洱市江城县与红河州绿春县交界处李仙江下桥北岸,接国道 G219 李仙江至绿春段,路线全长 120.851km,由红桥至整董段、整董至江城段、江城经龙箐沟至李仙江段三部分组成,其中:整董至江城段长 48.575km 为利用既有思江二级公路,涉及路段路线长 72.276km(红桥至整董段长 18.488km、江城至龙箐沟段长 22.110km、龙箐沟至李仙江段长 31.678km)。
本项目新建段长度 16.490km、改扩建段落总长 55.786km。其中,红桥至整董段全为改扩建,长度 18.488km。江城至龙菁沟段新建段落为 K65+515~K72+530(江城过境段),长度 7.180km,其余均为改扩建段,长度 14.930km。龙菁沟至李仙江段新建三段总长 9.310km,分别为 K90+160~K95+390(梁子寨泥石流绕避段)、长度 5.242km,K101+400~K102+900(嘉禾段)、长度 1.498km,K112+130~
K114+700(后台坡段)、长度 2.570km,其余均为改扩建段,长度 22.368km。路基
挖土石方 377.779 万 m3,排水及防护圬工 52.516 万 m3,桥梁 2249.04 米/25 座(其
中大桥 1410.66m/10 座,中桥 830.38m/15 座),涵洞 211 道,平面交叉 25 处,
路堑高边坡 43 段。
本 项 目 全 线 采 用双 车道 二 级 公路 标准建 设,设 计速度 40km/h,其中
K108+900~K112+000和K118+750~K118+950为特殊困难路段适当降低个别指标,
平面最小半径采用 40m, K65+515~ K72+355.394(江城县至国庆乡段)路基宽度为
12.Om,其它路段路基宽度为 8.5m;新建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 I 级,
其他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 14)的规定执行。
本项目施工标段分为三个标段,施工单位分别为 SG-A 标中铁十二局集团第
一工程有限公司、SG-B 标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SG-C 标中交一公局第五工程
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云南公路建设监理有限公司。2.2 项目地点:本项目位于云南省普洱市境内。
2.3 磋商范围:
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交安监发〔2018〕43 号)要求对土建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州(市)指挥部开展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含复评),对其他参建单位开展安全检查,工作每半年开展一次,每次检查及考评的单位以指挥部通知为准,如后续增加次数及参评单位,费用按照本次采购成交单价执行,不再另行签订补充合同。
本次磋商规模暂定每年开展 2 次检测及考评(含复评)工作,检查单位以指挥部通知为准,考评单位暂定为 5 个,监理单位 1 家(暂定 4 单位*次)、土建施工单位 3 家(暂定 12 单位*次)、指挥部 1 家(暂定 4 单位*次),共计数量暂定 20单位*次。
2.4 标段划分:本次磋商不划分标段。
2.5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交工验收之日止。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程、规范、技术标准的规定。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申请人须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3.2 业绩要求:
近五年(2020 年 1 月 1 日至今)完成过 1 项公路建设工程“安全检查”或“平安工地”考评服务工作(须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提供成交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或采购合同(合同协议书)或业主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3.3 项目组人员:
(1)项目负责人要求:
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提供身份证、本单位劳动合同
或社保证明;至少担任过 1 个公路建设工程“安全检查”或“平安工地”考评服
务工作的项目负责人(须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成交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或采
购合同(合同协议书)或业主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彩色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
需清晰反映项目负责人姓名,否则不予认可)。
(2)专业技术人员要求:
本项目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少于 5 名,其中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的人员不少于 2 人,须提供基础资料证明,包括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
本单位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
3.4 财务要求:
(1)(适用于企业单位法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 2023 年度或 2024 年
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提供相关证明
资料(如成立时间不足 1 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2)(适用于事业单位法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 2023 年度或 2024 年
度财务报表。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成立时间不足 1 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
财务报表)。
3.5 信誉要求: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没有因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质量问题、安全事故或其他原因被行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投标活动(处于行政处罚期内);
(3)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磋商小组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4)在“信用中国”(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由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现场查询并将查询结果递交磋
商小组);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由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现场查询并将查询结果递交磋商小组)。
注:若为事业单位,无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结果。
3.6 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接受联合体。
3.7 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关联关系,否则,相关各方磋商均无效。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磋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的磋商。
4.评审办法
本次竞争性磋商采用的评审办法为:综合评分法。5.磋商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时间:2025 年 12 月 23 日至 2025 年 12 月 29 日,每天上午 09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4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
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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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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