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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国信高邮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026-2028年度安保服务招标公告
日期:2025-12-26 收藏项目
一、招标条件

江苏国信高邮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026-2028年度安保服务项目经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江苏国信高邮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江苏国信高邮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是隶属江苏省国信集团的发电类企业,由江苏国信扬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控股管理。公司位于江苏省高邮开发区凌波路90号,占地面积310亩,厂址东与京沪高速和233省道相毗邻,南与高邮市区距不足5公里,到扬州市区也仅65公里,交通便利。公司一期工程建设2台(套)11.8万千瓦(6F级)燃气联合循环热电联产机组,二期工程拟建设2台(套)60万千瓦级(9H级)燃气联合循环发电调峰机组,是江苏省重点能源建设项目,扬州市重大投资项目,也是江苏省首套(6F级)燃气热电联产项目,工程总投资11亿元人民币。因江苏国信高邮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属治安重点防范单位,涉及防恐、防爆、防破坏等重点安全防范,所以安保任务重、责任大。

根据公安机关治安管理的范围、基层保卫组织的职责和社会治安防范责任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工作的实际情况,江苏国信高邮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安保管理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厂区(生产区域、办公区、生活区、厂前区、扩建区等)的门岗管理和内部治安秩序管理、厂区范围巡逻、护卫以及重点部位的治安护卫和警戒、厂区内部违法犯罪案件的预防和查处、厂区治安事故的预防、协助厂区范围消防管理及隐患查处、厂区治安监控系统管理、无偿紧急救助服务、厂区内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其他临时交办事项等。

服务期限:2026年3月1日-2028年12月31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应具备以下通用和特定资质条件:

1、通用资质条件

1.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文件证明其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1.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3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和未处于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证明材料)。

1.4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所承担工程或服务项目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提供承诺函)。

1.5 投标人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提供承诺函)。

1.6 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投标文件,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开标后一旦发现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或提供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1.7 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2、特定资质条件

2.1 投标人具有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2.2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保证体系,须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及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或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认证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2.3投标人业绩符合下述条件之一:

1)近五年内(2021年1月-2025年11月)有1份100MW级以上燃机发电厂的保安服务合同且年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80万元;

2)近五年内(2021年1月-2025年11月)有不少于5份保安服务合同,且单份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的保安服务合同业绩。

本项目不接受分包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包含封面、签字盖章页、服务范围、服务地点、合同金额或服务人数等能体现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页)。

2.4投标人项目经理应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且持有保安员三级高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并具有保安项目经理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项目经理工作经验提供业主盖章确认的工作证明,提供复印件,带原件复核)。

2.5投标人拟用保安人员须具有保安员从业资格证, 50%以上的保安人员应持有四级中级及以上保安员职业资格证,并全员缴纳社保提供上述人员今年(2025年1月至2025年9月)社保缴纳证明原件材料(需盖有社保机构章,社保机构网站打印的盖有社保机构电子章的证明视为原件)。

2.6中标人需承诺,在签订合同后及时到高邮市公安主管部门完成备案,否则视为投标人不具备履约能力,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提供承诺函)

2.7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提供连续三年(2022年-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年份不足的,提供成立以后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自2025年12月26日17时00分至2025年12月3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获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月15日上午10:0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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