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南通(通州湾)2×100万千瓦大型清洁高效煤电项目已由主管部门核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华能沿海(南通)能源电力有限公司。该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概况:华能南通(通州湾)2×100万千瓦大型清洁高效煤电项目(以下简称:华能通州湾煤电项目)将在通州湾示范区建设2台100万千瓦二次再热煤电机组,机组拟采用海水直冷却方式;并配套建设一座5万吨级(结构预留7万吨级)卸煤码头。为加快华能通州湾煤电项目有序推进,拟采购水土保持竣工验收服务。
2.2本次招标范围为(包含但不限于):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调查、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编制其他与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相关的报告文件、协助组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协助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资料报备。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二卷技术文件。
2.3服务期为:根据华能通州湾煤电项目进度情况及本工程的需要合理安排相关工作,至本工程完成水土保持验收备案之日止。
2.4项目地点:江苏省南通市通州湾示范区一港池东岸北侧项目建设地。
2.5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水土保持竣工验收服务,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委托人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提供承诺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华能集团和中煤集团供应商黑名单、停用供应商名单内(停用期内)(提供承诺函);
(3)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提供承诺函);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提供网站查询记录截图);
(5)未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站查询记录截图);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投标人未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将取消投标资格)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备2个水土保持竣工验收服务业绩(以合同数量为准),须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1)双方签订的合同复印件(含首页、能体现承包范围、签字盖章页等);(2)与业绩合同对应的验收备案回执文件;(3)未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视为无效业绩。
3.2.2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土保持(或水利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需提供人员职称证书复印件;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需提供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近3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3.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投标人可于2025年12月26日上午8:30时至2026年1月4日下午5:00时期间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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