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票、银行保函)履约担保金,于合同签订前将款汇入甲方账户,(甲方不提供支付担保)不一致,现作如下澄清:1、本项目的履约担保的金额:本项目约定为合同金额的5%。以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内容为准。本次澄清不影响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不需要延期开标。 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公共资****网站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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