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鹤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保健食品公司塑料餐盒采购
1.2项目编号:0222
1.3采购方式:竞价采购(一次报价)
1.4采购预算:660680元(含税、运杂费等一切费用)
1.5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6采购内容:塑料餐盒一批(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1.7交货地点:送货到鹤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保健食品公司以及采购人的指定地点。
1.8交货期:合同签订后,分批次交货,采购人提前一天要货,供应商按照采购人的时间随时送货。
1.9质保期:12个月
1.10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货到现场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双方协商分期付款,按实际单价及采购人验收合格后的数量结算总金额,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付款(提供13%增值税专用发票)。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复印件)。
2.2供应商须具有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提供复印件)。
2.3供应商须具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税务事项通知书复印件)。
2.4供应商须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无欠税证明(提供复印件)。
2.5供应商须是所供产品的制造商或经销商/代理商(制造商须提供产品名称: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为经销商/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代理协议或授权书及营业执照、产品名称: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2.6须承诺严格满足采购人每批次及临时应急采购量,不因量少拒供或延迟送货,按要求保质保量按时送达;若出现质量问题,2小时内响应退换货,确保不影响采购人正常使用(提供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2.7信誉要求(提供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或相关网页截图):
(1)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
(2)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 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2.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3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12月27日9:00至2025年12月30日获取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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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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