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 采购项目名称:应用层软件单元测试工具
1.2 采购人:重庆长安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1.3 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1.4采购范围:应用层软件单元测试工具应用于软件源代码静态测试,其面向组织的源代码检测需求,旨在不改变组织现有开发、测试流程的前提下,与源代码管理系统对接。
1.5服务期限:交货时间为合同正式生效后7个月(6个月内设备达到使用现场,1个月内完成安装调试、运行)。
2.技术性能指标
详见第三章“委托要求”,即《应用层软件单元测试工具采购技术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资格,并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 资质要求:
3.1.1具有法人资格或是依法设立的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为事业单位则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1.2投标人须提供产品自主可控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2本项目不接受“三无”供应商投标(“三无”供应商是指:无实缴注册资本、无参保人员、无生产经营场所的供应商)。投标人须提供不属于“三无”供应商的证明材料:
(1)提供有实缴注册资本的证明材料(若投标人属事业单位的不作要求),如:“天眼查”或“企查查”APP显示实缴资本的页面截图;或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具有验资资格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等;或其他第三方机构提供的可以证明投标人有实缴注册资本的证明材料。
(2)提供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若投标人属事业单位的不作要求),如:“天眼查”或“企查查”APP显示参保人数的页面截图;或投标人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汇总表(至少提交2025年8月的社会保险汇总表)。
(3)提供有生产经营场所的证明材料,如:不动产权证书复印件,或生产经营场所的租赁合同复印件。注:不动产权证书的产权人、租赁合同的承租人应为投标人。若投标人具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提供证书复印件的,对生产经营场所内容不作要求。
上述材料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说明:(1)投标人提交的上述资格审查资料均为扫描件(原件或复印件的扫描件均可),扫描件须清晰可辨;(2)投标人在《投标函》中承诺其提供的上述相关证明材料真实有效,不存在弄虚作假情形。
3.33.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时间为准),至少有1项计算机相关软硬件设备类似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为完成特定任务的计算机系统中包括各种硬件设备和各种软件。)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12月26日至2026年01月 07 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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