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采购项目名称:山西潞安元丰矿业有限公司姚家山300万吨/年矿井及配套选煤厂建设项目防治水“三区”管理报告报告编制项目
1.2采购人:山西潞安元丰矿业有限公司。
1.3(请登录)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细则》、《煤矿地质工作细则》为服务标准,全面收集已有的地质、水文地质、井巷揭露资料等各项成果,综合分析煤矿水文地质条件、分析水患类型、分析评价引起煤矿充水条件变化的因素对现有煤层进行科学合理划分区域(可采区、缓采区、禁采区),并提出针对性的防治水措施及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防治水工作建议。(详见采购文件)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100%。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细则》、《煤矿地质工作细则》为服务标准,全面收集已有的地质、水文地质、井巷揭露资料等各项成果,综合分析煤矿水文地质条件、分析水患类型、分析评价引起煤矿充水条件变化的因素对现有煤层进行科学合理划分区域(可采区、缓采区、禁采区),并提出针对性的防治水措施及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防治水工作建议。(详见采购文件)
2.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3个月内完成。
2.3服务地点:山西潞安元丰矿业有限公司
2.4服务标准:满足国家行业标准及采购人相关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拥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证书、工程勘察专业类(水文地质勘察)甲级资质证书。
(2)业绩要求:近三年具备同类型业绩(近三年指合同签订时间在2022年12月至今,同类型业绩指防治水“三区”管理报告业绩,业绩以合同为准)。
(3)财务要求:/
(4)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文、地质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
(5)信誉要求: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5年12月26日18时00分起至2025年12月29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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