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年排水设施水毁修复工程已由宁波市江北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北区发改基〔2025〕33 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由市级补助136万元,其余由区财政资金统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宁波市江北区农业农村局,招标人为宁波市江北区水利水务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宁波市江北区。
2.2建设规模及内容概述:
项目主要对丽江西路铁路下穿、康庄南路铁路下穿、新马路周边、云飞路、江安路等现有排水管网及泵站设施进行修复提升。
主要实施内容为:新建天沁路雨水强排泵站,规模为4500m3/h;对康庄南路泵站强排能力进行扩容,规模提升为900m3/h;对大庆南路现状强排泵站和雨水闸门井进行改造扩容,现状强排泵站规模提升至4500m3/h;对槐树地埋泵站进水管道卡脖子段进行改造;新马路、新义路雨污水管道断点打通、兴北路雨水管联通;对上述设施以外的老旧泵站进行维修更新,同步解决修复工程实施中发现的其他问题。
2.3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和工程勘察(含测量)和施工期间配合服务等。
2.4勘察设计概算:估算投资约130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1059万元。
2.5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施工图设计30日历天,工程勘察满足设计进度要求。施工配合至项目完工验收且完成合同约定相关工作。
2.6质量标准: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有关规定进行勘察设计,并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勘察设计深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并同时具备以下①、②资质,或由具备以下①、②资质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①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甲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家,其中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负责派遣主设计师。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主设计师):
3.3拟派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给排水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4拟派勘察项目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勘察工作的单位负责派遣)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岩土专业的注册土木工程师执业资格。
4. 招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2月29日9时00分至2026年01月02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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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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