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家峪燃气调峰热源厂模块化燃气热水锅炉及冷凝水回用设备采购及服务,已由太原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批准,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太原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杨家峪燃气调峰热源厂模块化燃气热水锅炉及冷凝水回用设备采购及服务
2.招标编号:M1
3.项目概况:杨家峪燃气调峰热源厂燃气锅炉主厂房,车间内设置3×116MW燃气热水锅炉作为热源厂的调峰热源。具体招标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的相应规定为准。
4.招标范围与内容: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第一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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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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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燃气热水锅炉 |
116MW |
台 |
3 |
/ |
4.1招标范围:锅炉及其配套设备的卸车(卸车费用由中标人负责,招标人确认收货前,所有质量及安全责任由投标人负责)、安装、调试、保运、培训、监制、售后服务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4.2交货期:中标公示结束后,自下订单之日起,45天起开始交货,75天内交货完毕。
4.3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4.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001第一标段
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和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制造商;
1.2具备特种设备(锅炉)制造许可证B级资质;
1.3业绩要求:具有至少1台≥116MW吨位燃气热水锅炉(模块化锅炉)的一年(或一个采暖季)及以上运行良好的完整业绩证明材料【供货业绩以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型号及数量所在页、签字盖章页为准】。
1.4投标人所拟提供的产品应质量优良、性能稳定,且配置合理,所投设备为非试制产品。用于本项目的所有主体产品必须是原厂生产的,不接受贴牌生产。
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6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7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2.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2.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2.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2.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2.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2.9针对本企业内黑名单、严重违约等限制的可补充说明。】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5年12月26日19时00分至2025年12月31日19时00分(北京时间)。
2.标书售价:5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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