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泰过江通道虹桥段两侧生态环境保护项目(水面光伏)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泰州市/泰兴市
一、招标条件
本常泰过江通道虹桥段两侧生态环境保护项目(水面光伏)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3877.00000000万元,招标人为泰兴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光伏发电,建设高压并网光伏电厂为当地电网供电,建设绿色环保的新能源。利用现有水面占地面积133334平方米(约200亩),有效水面90870平方米,采用“并网发电”模式建设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容量19.9MW。。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常泰过江通道虹桥段两侧生态环境保护项目(水面光伏)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常泰过江通道虹桥段两侧生态环境保护项目(水面光伏):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法有效的年度审计报告中的四表一附注、签字盖章页、营业执照及注册人员证书;如企业成立不足三年,提供自企业注册后的审计报告)3、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http://wm.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企业。(最终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为准)4、具有较强的经营实力和具有良好的技术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
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格式可自拟)5、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12月26日08时30分到2025年12月30日17时3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