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2026~2027年度零星维修协议服务商
预算金额:798.000000万元(采购包1:266.000000万元;采购包2:266.000000万元;采购包3:266.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798.00万元(其中,采购包1:266.00万元;采购包2:266.00万元;采购包3:266.00万元)
采购需求:
苏州科技大学石湖、江枫、天平校区发生的单项预算金额小于10万元的零星维修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具体以甲方通知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招标代理人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需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同时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以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六个月社保证明;
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经理执业范围之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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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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