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招标内容:为严格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医保基金结算追溯码的相关规定,进一步推进民族医自制剂规范化、智慧化管理进程,通过青海省藏医院药品医保基金结算追溯码系统建设及合作银行遴选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我行与青海省藏医院的合作机会,现申请对青海省藏医院“药品医保基金结算追溯码建设”项目进行集中采购,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2 本包件中标人数:1家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分为2个包件
包件名称:包件1。
招标编号:A28p70M25095000/01或CDGZ-2025-502
发包内容:为严格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医保基金结算追溯码的相关规定,进一步推进民族医自制剂规范化、智慧化管理进程,通过青海省藏医院药品医保基金结算追溯码系统建设及合作银行遴选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我行与青海省藏医院的合作机会,现申请对青海省藏医院“药品医保基金结算追溯码建设”项目进行集中采购,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交货时间:硬件设备自签订合同后30个工作日完成到货、安装、调试,投入正式使用;
质保期:3年
2.4最高投标限价:84.6817万元(不含税,税率为13%)。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截至投标截止日,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内)。
3.3.在本项目所在地域内,供应商所投产品/服务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名录》。
3.4.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人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人员名单》。
3.5.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招标人高管人员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3.6.供应商授权代理人应出示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明(授权代理人必须为本公司员工并提供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记录);投标文件中所配置的项目经理(负责人)需提供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记录。
3.7.供应商财务状况要求:供应商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4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按成立年限提供,报表未经审计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投标人将对应年份的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附于此,并加盖公章。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应能清晰看到相关财务数据、第三方审计章。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12月27日至2026年01月05日,每天08时30分至17时30分。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招标内容:为严格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医保基金结算追溯码的相关规定,进一步推进民族医自制剂规范化、智慧化管理进程,通过青海省藏医院药品医保基金结算追溯码系统建设及合作银行遴选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我行与青海省藏医院的合作机会,现申请对青海省藏医院“药品医保基金结算追溯码建设”项目进行集中采购,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2 本包件中标人数:1家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分为2个包件
包件名称:包件1。
招标编号:A28p70M25095000/01或CDGZ-2025-502
发包内容:为严格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医保基金结算追溯码的相关规定,进一步推进民族医自制剂规范化、智慧化管理进程,通过青海省藏医院药品医保基金结算追溯码系统建设及合作银行遴选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我行与青海省藏医院的合作机会,现申请对青海省藏医院“药品医保基金结算追溯码建设”项目进行集中采购,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交货时间:硬件设备自签订合同后30个工作日完成到货、安装、调试,投入正式使用;
质保期:3年
2.4最高投标限价:84.6817万元(不含税,税率为13%)。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截至投标截止日,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内)。
3.3.在本项目所在地域内,供应商所投产品/服务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名录》。
3.4.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人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人员名单》。
3.5.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招标人高管人员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3.6.供应商授权代理人应出示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明(授权代理人必须为本公司员工并提供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记录);投标文件中所配置的项目经理(负责人)需提供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记录。
3.7.供应商财务状况要求:供应商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4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按成立年限提供,报表未经审计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投标人将对应年份的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附于此,并加盖公章。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应能清晰看到相关财务数据、第三方审计章。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12月27日至2026年01月05日,每天08时30分至17时30分。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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