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唐山裕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5万吨/年电子级环氧树脂及其配套项目 (项目名称) 已由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冀发改政务备字【 2025】103 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 唐山裕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 来 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企业自筹 10 0% 。 该 项目 已 具 备 招 标 条 件,现对 激冷塔 采购 ( 设备 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唐山裕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5万吨/年电子级环氧树脂及其配套项目- 激冷塔 采购
2.2交货地点:唐山裕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内指定地点(曹妃甸区化学工业园区 内 )。
2.3项目概况:激冷塔 采购 。
2.4质量标准或要求:在规定的操作条件下,设备应能全负荷、连续、安全、稳定地运行,其机械使用寿命应不少于20年。
2.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设备名称:激冷塔。
2. 7 招标范围: 激冷塔 4台,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 8 交货期:合同生效之日起 12个月内(含12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投标人 应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 有良好信誉和经济实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投标人应具备 A2级及以上(包含A2级)固定式压力容器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3.1. 2 财务要求: 提供 202 4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包括 202 4 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及附注 原件扫描件。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至少有一项甲烷氯化物(氯甲烷)或四氯乙烯激冷塔的业绩; 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 附合同首页、标的名称页、盖章或签字页及投标人认为合同关键页,投标人认为属于商业秘密的内容,可用马赛克进行遮挡 )及相应发票复印件 。 业绩必须真实有效,如经核实存在造假行为,将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
3.1 .4 信誉要求:
在近三年内 “ 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无行贿犯罪行为证明,以 “ 中国裁判文书网 ” 查询结果为准;未被列入 “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 “ 信用中国 ” 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本 项目 不 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12 月 29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 6 年 1 月 6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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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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