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咸阳市分公司2025年三原县智慧耕保时空大数据监管服务项目勘察设计及监理服务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询比(比选)采购活动。
1.采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咸阳市分公司2025年三原县智慧耕保时空大数据监管服务项目勘察设计及监理服务采购项目(08-04-04D-2025-D-F-D36910)。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采购监理服务供应商及勘察设计服务供应商,其中监理服务供应商协助甲方对项目实施进行监督管理,负责质量验收、安全隐患排查、进度偏差预警与纠偏、成本合规把控,确保符合合同及行业规范等工作,同时负责业主方的验收及专家评审等工作;勘察设计服务供应商协助甲方夯实实施基础,提供精准勘察数据、优化设计方案,配合方案评审、技术交底及设计变更处理,避免因勘察设计问题导致返工或延误。
1.6标包划分:
□不划分
■划分:本项目划分2个标包,各标包成交供应商数量为1个,兼投不兼中。
| 序号 | 标包 | 采购内容 | 预估含税金额(万元) |
| 1 | 标包1 | 监理服务 | 12.50 |
2 | 标包2 | 勘察设计服务 | 87.10 |
1.7成交单位数量及成交份额:
□ 家,成交份额:每个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
1.8本项目最高限价
□不设置最高限价
■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限价:标包1:报价折扣100%,标包2:报价折扣100%。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内容与规模:
标包1:监理服务供应商协助甲方对项目实施进行监督管理,负责质量验收、安全隐患排查、进度偏差预警与纠偏、成本合规把控,确保符合合同及行业规范等工作,同时负责业主方的验收及专家评审等工作。
标包2:协助甲方夯实实施基础,提供精准勘察数据、优化设计方案,配合方案评审、技术交底及设计变更处理,避免因勘察设计问题导致返工或延误。
| 标包 | 产品 | 服务名称 | 不含税单价(万元) | 单位 | 预估数量 | 预估含税金额(万元) |
| 标包1 | 监理服务 | 监理服务 | 11.79 | 项 | 1 | 12.50 |
标包2 | 项目设计及管理咨询服务 | 存量基站勘察设计支撑服务 | 0.15 | 站 | 178 | 28.30 |
新建地面宏站勘察设计 | 0.45 | 站 | 2 | 0.95 | ||
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设计 | 43.25 | 项 | 1 | 45.85 | ||
项目咨询服务 | 11.32 | 人 | 1 | 12.00 | ||
小计 | 87.10 | |||||
总计 | 99.60 |
2.2预估总采购金额:99.60万元(含税)。其中标包1:12.5万元(含税);标包2:87.1万元。
2.3合同有效期/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或截至合同签订金额执行完毕止。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满足“第五章 技术规范书”等相关要求。
2.5服务地点:陕西省咸阳市三原县。
3.供应商资格要求
标包1:
3.1依法设立:供应商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非法人组织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
3.2财务要求:供应商须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3业绩要求: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7月1日至响应截止之日(以单项合同或订单签订或结算文件时间为准)承接的信息化项目监理类业绩累计合同金额(若为框架合同,合同金额以该框架合同下的订单或结算发票或其他结算文件的累计金额为准;若为单项合同,合同金额以该单项合同金额为准)至少10万元。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服务内容、合同金额、合同大签等。如为框架合同,还须提交框架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及订单或结算发票等证明材料扫描件,同时提供订单和结算文件的以结算文件为准。)原件备查。
3.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7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7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7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及上级单位列入陕西省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及上级单位列入同类项目“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及上级单位供应商黑名单”的。
3.5供应商关系审核: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不得参与响应。
(2)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3)供应商的股东全部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响应。
(4)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响应。
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应响应均无效。
3.6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标包2:
3.1依法设立:供应商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非法人组织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
3.2财务要求:供应商须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3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同时满足以下(1)、(2)项资质要求:
(1)工程勘察服务资质须符合以下条件资质之一:
1)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丙级或丙级以上资质。
(2)工程设计服务资质须符合以下条件资质之一:
1)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乙级或乙级以上资质。
3)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无线通信、通信铁塔)乙级或乙级以上资质。
须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
注:①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②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的规定换领和延续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3.4业绩要求: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7月1日至响应截止之日(以单项合同或订单签订或结算文件时间为准)承接的信息化项目设计类业绩累计合同金额(若为框架合同,合同金额以该框架合同下的订单或结算发票或其他结算文件的累计金额为准;若为单项合同,合同金额以该单项合同金额为准)至少50万元。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服务内容、合同金额、合同大签等。如为框架合同,还须提交框架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及订单或结算发票等证明材料扫描件,同时提供订单和结算文件的以结算文件为准。)原件备查。
3.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7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7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7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及上级单位列入陕西省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及上级单位列入同类项目“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及上级单位供应商黑名单”的。
3.6供应商关系审核: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不得参与响应。
(2)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3)供应商的股东全部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响应。
(4)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响应。
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应响应均无效。
3.7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2月26日17时00分至2025年12月30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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