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KJ2025-CG061
项目名称:2026###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样监测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
序号
标的名称
简要需求或要求
标的金额 (元)
数量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2026###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样监测服务采购项目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00
420批次
其他未列明行业
否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资格承诺函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补充要求
补充要求如下:投标人若提供财务报告的,尚未完成2025年度财务审计的须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已完成2025年度财务审计的须提供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按本条内容规定提供相应财务审计报告的,均视为符合该项资格要求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磋商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局****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注: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项目编号:FJKJ2025-CG061
项目名称:2026###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样监测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
序号
标的名称
简要需求或要求
标的金额 (元)
数量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2026###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样监测服务采购项目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00
420批次
其他未列明行业
否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资格承诺函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补充要求
补充要求如下:投标人若提供财务报告的,尚未完成2025年度财务审计的须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已完成2025年度财务审计的须提供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按本条内容规定提供相应财务审计报告的,均视为符合该项资格要求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磋商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局****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注: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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