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改善办学保障条件-基础设施改造-本校区配电室修缮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33.716233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333.716233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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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标的名称 |
采购包预算金额 (万元)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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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
改善办学保障条件-基础设施改造-本校区配电室修缮改造项目 |
333.716233 |
一项 |
对本校区配电室按照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进行整体修缮改造,对低压柜进行全面升级,更换整体电容,更换高压柜及变压器,完成应急电源柜改造。项目改造后消除安全隐患,满足后续教育教学活动使用需求。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3.2.1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磋商截止日前相关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无需提供,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3.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
3.2.3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3.2.4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期内的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5申请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12-29至2026-01-05, ,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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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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