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详见货物清单。(通过系统直接生成《货物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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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标名称 |
投标人类型备注1 |
业绩要求(不少于)备注2 |
生产设备 |
试验设备 |
3C认证证书/生产许可证或检测合格证(入网许可证) |
产品型式试验报告或检测报告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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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变电站 |
制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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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式试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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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流三相隔离开关 |
制造商 |
200组 |
调试平台 |
1、工频耐压试验装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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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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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压开关柜 |
制造商 |
80台 |
1、数控折弯机(或具备折剪冲功能的数控加工中心) |
1、工频耐压装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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柱上无功补偿成套装置 |
制造商 |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日期间,投标人具有同类产品销售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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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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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流避雷器 |
制造商 |
2020年-2024年供货业绩要求:与招标产品相等电压等级:3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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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式试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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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流支柱绝缘子 |
制造商 |
2021年-2025年供货业绩要求:30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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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式试验 |
66kV及以下交流支柱瓷绝缘子不适用于业绩折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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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力发电机组 |
制造商 |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具有同类产品销售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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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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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并网逆变器 |
制造商 |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具有同类产品销售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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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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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kV柱上变压器台成套设备 |
制造商 |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具有同类产品销售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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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体型式试验报告(报告内含能效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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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次融合成套环网箱 |
制造商 |
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
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
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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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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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次融合成套柱上断路器 |
制造商 |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具有同类产品销售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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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kV柱上断路器: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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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制舱式一次设备 |
制造商 |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具有同类产品销售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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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国家认可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验检测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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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电站监控系统 |
制造商 |
2021年-2025年供货业绩要求:条件1:电压等级≥35kV的变电站计算机监控系统10套,条件2:保护测控装置集成3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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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件1:型式试验 |
同时满足条件1和条件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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蓄电池组 |
制造商 |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具有同类产品销售业绩。注: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销售业绩必须提供对应的合同关键页和发票复印件、发票查验结果截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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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型式试验报告或检验检测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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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相智能电能表 |
制造商 |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具有同类产品销售业绩。注: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销售业绩必须提供对应的合同关键页和发票复印件、发票查验结果截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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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检验检测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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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端服务器 |
制造商 |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具有同类产品销售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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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硬盘服务器 |
制造商 |
累计销售业绩不少于100万元。注:销售业绩必须提供招标文件所需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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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携式工作站 |
制造商 |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具有同类产品销售业绩。注: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销售业绩必须提供对应的合同关键页和发票复印件、发票查验结果截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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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组件电池板 |
制造商 |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应具有同类业绩。注: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提供国家认可第三方权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日期为准,销售业绩必须提供对应的合同关键页和发票复印件、发票查验结果截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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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国家认可第三方权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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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管杆桩 |
制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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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装备要求: |
试验检测装备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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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持证超声波无损检测人员不少于2 人,其中Ⅱ级及以上不少于1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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锥形水泥杆 |
制造商 |
10000根 |
1、离心机 |
1、混凝土强度抗压试验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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梢径(不小于)230mm,杆长(不小于)15m,强度等级(不低于)N,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有效的检测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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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塔 |
制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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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装备要求: |
试验检测装备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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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持证超声波无损检测人员不少于2 人,其中Ⅱ级及以上不少于1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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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芯铝绞线 |
制造商 |
200吨 |
1、拉丝机 |
1、拉力试验机(铝或铝合金线)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认可机构颁发的有效生产许可证 |
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钢芯铝绞线型式试验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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架空绝缘导线 |
制造商 |
5000千米 |
1、绞线机 |
1、拉力试验机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认可机构颁发的有效生产许可证 |
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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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电线 |
制造商 |
400千米 |
1、导体绞制设备 |
1、耐压试验设备 |
具有聚氯乙烯绝缘无护套电线电缆(BVV、BLVV、BVVB、BLVVB任一)、聚氯乙烯绝缘软电缆电线(RVV)、聚氯乙烯绝缘无护套电线电缆(BVR)3C认证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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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缆 |
制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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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光纤着色复绕机 |
(1)OTDR(光时域反射仪) |
具有有效的电力专用通信设备进网许可证 |
具有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包括全铝包钢层绞式、全铝包钢中心管式、铝合金铝包钢混绞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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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介质自承式光缆ADSS |
制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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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光纤着色复绕机 |
(1)OTDR(光时域反射仪) |
具有有效的电力专用通信设备进网许可证 |
具有有效的层绞式型式试验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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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电缆(包1) |
制造商 |
600千米 |
1、导体绞制设备 |
1、局部放电检测设备(适用于6kV及以上电力电缆)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认可机构颁发的有效生产许可证 |
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型式试验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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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电缆(包2) |
制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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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35kV电力电缆,生产许可证应在有效期内,且生产许可证中认定的产品范围应涵盖投标产品 |
型式试验报告,且报告中导体截面大于等于招标产品 |
试验报告三芯可覆盖单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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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电缆(包3) |
制造商 |
2021-2025年供货业绩要求:电压等级等同招标产品1千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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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式试验报告,且报告中导体截面大于等于招标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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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压电力电缆 |
制造商 |
500千米 |
1、导体绞制设备 |
1、耐压试验设备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认可机构颁发的有效生产许可证 |
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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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电缆 |
制造商 |
2021-2025年供货业绩要求:200km。供货业绩合并计算,不区分规格型号、阻燃、芯数、截面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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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认可机构颁发的有效生产许可证 |
有效型式试验报告 |
计算机电缆允许外购外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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瓷绝缘子 |
制造商 |
300000(片/支) |
1、球磨机 |
1、工频火花试验装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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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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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合绝缘子 |
制造商 |
1000(片/支) |
1、成型设备或挤包穿伞设备 |
1、锁紧销操作试验装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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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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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附件 |
制造商 |
300万 |
角钢、型钢及板材加工设备(剪板机、折弯机、切割机、冲床或钻床);二氧化碳气体保护焊机(或直流焊机)不少于2台;具有热镀锌能力,具有排污许可证(镀锌可外委,镀锌外委时则应有固定合作方,且需提供与镀锌厂签订的镀锌外委合同。镀锌厂的营业执照、排污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
锌层厚度检测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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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认可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检测报告(申请人需提供铁附件中的横担、抱箍、接地铁、顶架、拉线棒、支架、拉攀(环)等非定型金具至少任意两种试验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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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路金具 |
制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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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装备要求: |
(1)普通五元素快速分析仪或光谱分析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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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包括:①悬垂线夹:应具有标称破坏载荷60kN及以上的悬垂线夹的握力、破坏载荷试验报告;②耐张线夹:应具有适配185mm2及以上截面导线的耐张线夹的握力、温升、电阻试验报告;③连接金具:应具有标称破坏载荷70kN及以上球头挂环、碗头挂板、U型挂环、直角挂板的破坏载荷试验报告;④接续金具:应具有适配185mm2及以上截面导线的接续管的握力、温升、电阻试验报告;⑤间隔棒:应具有两分裂及以上阻尼间隔棒的机械强度试验报告;⑥防振锤:应具有导线适配185mm2及以上截面的防振锤的机械强度、功率特性、振动疲劳试验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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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缆附件 |
制造商 |
2021年-2025年供货业绩要求:电压等级等同招标产品6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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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式试验报告,且报告中导体截面大于等于招标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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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缆分支箱 |
制造商 |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具有同类产品销售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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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缆接地箱 |
制造商 |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具有同类产品销售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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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有效的检测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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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缆保护管 |
制造商 |
250000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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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有效的检测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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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缆接线端子 |
制造商 |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具有同类产品销售业绩。注: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销售业绩必须提供对应的合同关键页和发票复印件、发票查验结果截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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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检验检测报告或型式试验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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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缆附件 |
制造商 |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具有同类产品销售业绩。注: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销售业绩必须提供对应的合同关键页和发票复印件、发票查验结果截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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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验检测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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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地模块 |
制造商 |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具有同类产品销售业绩。注: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销售业绩必须提供对应的合同关键页和发票复印件、发票查验结果截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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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货前须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有效的的检测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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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设备 |
制造商 |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具有同类产品销售业绩。注: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销售业绩必须提供对应的合同关键页和发票复印件、发票查验结果截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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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 |
制造商 |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具有同类产品销售业绩。注: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销售业绩必须提供对应的合同关键页和发票复印件、发票查验结果截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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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投标人本人或者其代理产品制造商的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子项目涵盖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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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助设备 |
制造商 |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具有同类产品销售业绩。注: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销售业绩必须提供对应的合同关键页和发票复印件、发票查验结果截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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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设施安全防护防盗消防系统 |
制造商 |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具有同类产品销售业绩。注: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销售业绩必须提供对应的合同关键页和发票复印件、发票查验结果截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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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水暖系统 |
制造商 |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具有同类产品销售业绩。注: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销售业绩必须提供对应的合同关键页和发票复印件、发票查验结果截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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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验检测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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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路开关车 |
(1)车辆制造厂,或(2)车辆改装厂,或(3)特种车辆集成商,集成商应答的应提供2022年1月1日之后的(以采购发票开具日期为准)关键组部件(车辆底盘和车载设备)的采购发票复印件。本次采购不接受代理商应答。 |
近三年内应答人应具有与采购产品同类型车辆的销售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销售合同及其对应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复印件。销售业绩需为供应商与最终用户的供货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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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答产品应具有CNAS或CMA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机动车安全运行强制性项目检验报告。 |
应答产品应入围《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目录》或《免申请列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目录〉车辆名称清单》;如未入围,应答人应承诺由应答人办理申请免除车辆购置税手续,如未申请成功,车辆购置税由应答人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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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车起重运输车 |
制造商 |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具有同类产品销售业绩。注: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销售业绩必须提供对应的合同关键页和发票复印件、发票查验结果截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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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缆沟盖板 |
制造商 |
累计销售业绩不少于100万元。注:销售业绩必须提供招标文件所需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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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盖 |
制造商 |
累计销售业绩不少于100万元。注:销售业绩必须提供招标文件所需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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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助设施 |
制造商 集货商 |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具有同类产品销售业绩。注: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销售业绩必须提供对应的合同关键页和发票复印件、发票查验结果截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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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制基础 |
制造商 |
累计销售业绩不少于100万元。注:销售业绩必须提供招标文件所需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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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材 |
制造商 |
累计销售业绩不少于200万元。注:销售业绩必须提供招标文件所需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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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属制品 |
制造商 |
累计销售业绩不少于100万元。注:销售业绩必须提供招标文件所需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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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材 |
制造商 |
累计销售业绩不少于500万元。注:销售业绩必须提供招标文件所需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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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材 |
制造商 |
累计销售业绩不少于100万元。注:销售业绩必须提供招标文件所需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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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料化工 |
制造商 |
累计销售业绩不少于100万元。注:销售业绩必须提供招标文件所需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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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检验检测报告。防火堵料需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试验项目包括水密气密、烟毒性、卤素含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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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五金 |
制造商 |
累计销售业绩不少于50万元。注:销售业绩必须提供招标文件所需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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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检验检测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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橡胶塑料石棉制品 |
制造商 |
累计销售业绩不少于50万元。注:销售业绩必须提供招标文件所需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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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检验检测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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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暖材料 |
制造商 |
累计销售业绩不少于100万元。注:销售业绩必须提供招标文件所需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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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检验检测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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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件 |
制造商 |
累计销售业绩不少于100万元。注:销售业绩必须提供招标文件所需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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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检验检测报告,至少包括复合材料管,PP-R;复合材料管,PVC;复合材料管,P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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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装饰五金 |
制造商 |
累计销售业绩不少于50万元。注:销售业绩必须提供招标文件所需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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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检验检测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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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压电器 |
制造商 |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投标人具有同类产品销售业绩。注: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销售业绩必须提供对应的合同关键页和发票复印件、发票查验结果截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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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检验检测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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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器材 |
制造商 |
累计销售业绩不少于50万元。注:销售业绩必须提供招标文件所需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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灭火器需提供CCC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
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检验检测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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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代理商投标见3.6专用资格要求。如接受代理商投标的,代理产品不得属于《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商务部令2014年第1号)规定必须进行国际招标的产品。
3.4 接受代理商或者外协外购产品投标时,其投标产品制造商须在境内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相应协作承制货物如期交货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人或者其代理或外协产品制造商本人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3.5 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投标产品制造商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生产人员、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能力。本招标活动不接受贴牌代工以及任何分包(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允许外购外协的除外)、转包行为的投标。
(2)在与规范相同或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投标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如同一包内存在不同类别的产品,除外购外协的产品外,则投标人须分别满足包内各类别产品的资格要求;对于外购外协的产品,产品制造商应满足本公告资质相关业绩要求。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家强制认证证书。
(4)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6)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的规定,若投标人为制造商,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之日至中标通知书到达之日前,任一日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处理期内的均适用不良行为处理结果,或投标人存在触发《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安全及质量重大问题“熔断机制”情形的,其投标将被否决。若投标人为代理商,投标人或其代理产品的制造商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投标人或其代理产品的制造商在投标截止之日至中标通知书到达之日前,任一日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处理期内的均适用不良行为处理结果,或投标人存在触发《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安全及质量重大问题“熔断机制”情形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即使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尚不存在上述情况,但在中标通知书到达之日前,出现上述情况的,招标人亦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7)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即使投标人在开标当日未出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情形,但在中标通知书到达之日前,存在上述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8)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投标人需同时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包含“营业执照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行政处罚信息”、“清算信息”的查询结果(查询日期应在投标截止日前20天内,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文件的电子版)。如投标人未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或提供的报告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或报告内容被评标委员会认定有异议的,投标人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以评标委员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投标人未提供或提供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的,评标委员会将会对投标人进行不利评价。投标人提供虚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的,按照虚假投标进行否决,并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进行相应处理。即使投标人在开标当日未出现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情形,但在中标通知书到达之日前,存在上述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9)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符合本招标技术规范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对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验制度、检测手段和能力,和由材料、元件和部件供应商提供的检测合格证明。原材料组部件管理应当具有可追溯性。
(10)投标人不得选配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中正接受暂停中标资格、取消中标资格的外购外协供应商或代理(集成服务)制造商的产品;不得选配涉嫌存在《招标投标法》第53条、《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51条所列违法行为,已被司法机关立案的外购外协供应商或代理(集成服务)制造商的产品。
(11)投标产品不得选配缺陷责任期(自设备投运之日起两年内)发生产品质量问题(包括但不限于接续、接触机械电气性能,支撑、封闭绝缘性能,以及电力电子性能下降、老化、毁损、丧失等)导致设备停运检修的组件材料制造商的产品。
(12)违反“投标函”承诺,在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中被认定在招标人采购活动中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该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将被否决。
(13)其他
3.6 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相应招标货物的专用资格要求如下: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中间人编制投标文件或代行办理投标事宜。
3.8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包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2月26日-2026年1月5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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