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射阳港零碳园区150兆瓦二期渔光互补光伏发电(三标段)工程高低压电缆及架空线等采购项目(增补) ,招标人为射阳县电气实业有限公司,项目所需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交货地点:射阳县境内,具体按招标人要求。
(2)资金来源:自筹,100%;
(3)质量要求:合格(即符合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所供应的设备材料确保一次性通过供电部门的验收并具备送电条件)。
(4)质保期要求:不低于一年,从货物通过供电验收并投运之日开始计算质保期。
(5)交货期:20日历天。
注:自招标人发出分批供货《采购订单》后,中标人需在3日历天内确认,并在25日历天内供应当批货物至施工现场指定地点,货物到达现场后由招标方验收,且所有货物供应投标人必须满足招标人的安装进度要求,最终实际供货数量以招标人《采购订单》及实际供货合格数量为准。
(6)项目名称:射阳港零碳园区150兆瓦二期渔光互补光伏发电(三标段)工程高低压电缆及架空线等采购项目(增补)
(7)招标内容:本项目共一个标段,招标范围和招标内容为射阳港零碳园区150兆瓦二期渔光互补光伏发电(三标段)工程高低压电缆及架空线等设备(详见招标文件及图纸中具体供货要求)的采购、供货(含运输及保险、设备上下力资等)、备品、备件的供应、配合安装和调试、试运行直至竣工验收合格止,还包括提供技术资料、技术服务、售前售后(培训、维修保养等)等伴随服务。
(8)项目估算价: 660 万元。
(9)招标货物及其数量、标包划分和招标内容:招标文件中的采购清单。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本次招标资质、资格等要求:
2.1.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本招标项目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如为电缆代理商必须提供电缆生产商的合法授权书原件(电缆生产商不得同时授权两个或以上的代理商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同一代理商不得代理两个或以电缆品牌设备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同一电缆厂家或品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投标文件以无效标处理);
2.1.2 相关人员要求
投标申请人须保证委托代理人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5年10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人确定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
2.1.3设备品质要求
招标人对各个标包均有推荐品牌(或厂家)要求,具体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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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设备名称 |
招标人推荐厂家或品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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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低压电缆 |
无锡市恒汇电缆有限公司、江苏宏佳电缆有限公司、无锡市安普电缆有限公司、江苏红峰电缆集团有限公司 |
注:招标人推荐品牌(或厂家)的,投标人投标时应按推荐品牌(或厂家)设备选其一进行投标报价,如投标人选用非推荐品牌(或厂家)的设备投标,其设备的知名度、档次、性能、质量应相当于或优于推荐品牌(或厂家)设备。
投标人选用非推荐品牌(或厂家)的设备投标的,需在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日前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提出,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经招标人审查认为合理的,将以招标文件答疑方式告知所有投标人予以增加,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推荐的品牌(或厂家)或未经招标人确认的品牌(或厂家)货物投标的,其投标文件在评审时,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作无效标书处理。
【注:衡量“相当于或优于”是以所投设备的品牌知名度、企业生产规模、市场占有率、销售服务体系等方面为标准,投标人在提出问题截止日前必须提供满足上述要求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加盖生产厂商公章的复印件(如商标证明、实际注册资金、近两年生产量及销售数量、重点工程项目业绩情况(以提供的供货合同为依据)、售后服务站点证明、用户评价等相关材料)供招标人确定】。
2.1.4信誉要求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见招标文件。
(4)投标人应保证符合上述信誉要求,如被证明违反,除按招标文件处理,还将被视为不诚信行为,由相关管理部门按规定处理。
2.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结付方式及期限:
1.货物全部到达招标人指定地点并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50%;
2. 配合现场施工单位安装、调试完毕,经供电部门验收合格送电投运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90%,剩余10%作为质量保证金,送电投运一年后无质量问题结清,以上付款均不计息。
注:供方在需方支付合同款项时,应按各付款节点向需方开具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供方开具发票的形式与内容均合法、有效、完整、准确,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开具不合格的,需方有权延迟支付应付款项直至供方开具合格票据之日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以上付款一律通过银行非现金方式支付。
4、投标保证金
4.1投标保证金数额: 10 万元。
4.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4.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5、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6、拟采用的评定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详见招标文件)。
7、招标公告发布和获取招标文件办法
7.1公告发布:
7.1.1发布媒体:本次招标公告网上发布。
7.1.2发布时间:2025年12月25日-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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