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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职业技术学院总校区消防设施改造项目(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5-12-26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兰州职业技术学院总校区消防设施改造项目(监理);(2)项目编号:SHCS-2025-261;(3)预算金额:********万元;(4)采购内容:兰州职业技术学院总校区消防设施改造项目(监理)。(5)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且缺陷责任期满为止。(6)建设地址:兰州职业技术学院。(7)服务质量: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规定、竞争性磋商文件及采购人相关要求。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供应商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拥有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证照的供应商,须提供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证照);(2)财务状况:供应商提供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原件彩色扫描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投标担保函及资信证明以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出之日起至磋商截止日前的日期为准);(3)纳税证明:供应商需提供磋商截止日前缴纳的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4)社保缴纳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供应商逐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磋商截止日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或银行代扣或完税凭证或人员明细等,供应商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磋商截止日前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或银行代扣或完税凭证或人员明细等);(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磋商日成立不足 3 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彩色扫描件);(7)履约能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须提供书面声明或承诺函);(8)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处于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9)非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声明函)(10)特定资格要求: ①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②供应商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注册专业房屋建筑工程,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并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③根据相关文件监理企业现场管理人员岗位配置基本要求,本项目拟配备人员不少于4人。其中: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不少于1人;项目组所有成员均具有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书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以上人员须提供磋商截止日前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在本企业缴纳的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成交后不允许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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