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钢股份动供总厂智能水务集控中心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包钢股份动供总厂智能水务集控中心建设项目 已由 包头市昆都仑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内蒙古包钢鑫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包钢股份动供总厂智能水务集控中心建设项目2.2建设地点: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包钢厂区2.3招标规模:本项目主要是建设智能水务管控系统,配套进行网络、数采系统、云资源的建设及基础自动化改造,提升包钢集团水务管理的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建设内容:本项目主要是对现场现有设备进行自动化改造,并建设智能水务管控平台,配套进行网络、数采系统、云资源的建设,提升包钢集团水务管理的信息化、智能化。实现对包钢水系统“取-制-供-用-排”各环节的用水管理,无新增建筑物。2.4项目计划投资:4920.0万元2.5标段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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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K1502002025122301004001 |
标段名称 |
包钢股份动供总厂智能水务集控中心建设项目控制系统备件招标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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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
货物-机械、设备类-电子元器件及专用设备-机电一体化自动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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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估算价(万元) |
872.5 |
工期(日历天) |
6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所有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2)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需提供查询截图。(3)投标人须为所投 PLC 或者 DCS 系统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需提供所投 PLC 或者 DCS系统制造商授权证明。同一品牌制造商不得授权给 2 家及以上。(4)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其他要求:(一)合同估算价含税,税率13%,含运费。按照甲方指定地点(包钢厂外:白云热电作业区;其余是包钢厂区内)进行供货。同一品牌制造商不得授权给 2 家及以上。(二)付款方式设备全部到货并验收合格后付全款的50%,调试验收(168试车)合格后付全款的40%,质保金10%(质保期1年后付款)。(三)付款形式20%银行承兑和80%现金。(四)履约保证金中标合同金额的5%,形式为现金或无条件银行保函,货物到货并验收合格后退还。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12-27 00:00 至 2026-01-04 23:59(北京时间,下同)领取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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