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金额:1.00元(以当年省财政下达计划为准)
最高限价:1.00元(以当年省财政下达计划为准)
采购需求:对甘南州2026-2028年政策性农业保险进行承保理赔服务,本项目共分为三个包段;
第一包:阿万仓镇、采日玛镇、万头牦牛基地、曼日玛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第二包:齐哈玛镇、欧拉秀玛乡、木西合乡、阿孜畜牧科技园区、河曲马场、西科河欧拉羊种公畜基地、大水军牧场(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第三包:欧拉镇、尼玛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中所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1.1投标人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和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甘财采[2022]16 号)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或者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者为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业务范围须包含财产保险);其上级公司须具备在甘肃省内经营政策性农业保险资格(须提供证明材料);
3.2鉴于保险行业经营特性,本项目允许保险机构的分支机构投标,且每家保险机构仅允许一家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拒绝任何非保险企业以代理商、保险经纪人身份参与投标。(若由分公司/分支机构投标,该分公司/分支机构应提供总公司及省级公司为其参与项目投标出具的授权书及履约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承诺书,授权书须明确投标、签约、履约等相关授权事宜;还应提供总公司及省级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的扫描件。)
3.3投标人须提供其总公司与中国农业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当期有效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再保险标准协议》原件的扫描件;
3.4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农业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及《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管理工作的通知》(财金〔2020〕128号)各项要求,信息化建设能够满足业务管理要求,并具备完善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及农业保险管理制度体系,内控管理良好,近两年内未因农业保险业务受到监管部门重大行政处罚,其上级中心公司近一年内未因农业保险业务受到监管部门重大行政处罚,方可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时间:2025年12月29日至2026年01月0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59(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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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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