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概况:浙江电信实业器材分公司胜沁茗邸7-1-1001#、1901#装修改造项目。
1.2 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1.2.1施工范围:【装修改造,详见图纸、工程量清单】。
1.2.2工期:【开工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竣工】。
1.2.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装修材料符合相关国家消防和环保验收要求。
1.2.4施工地点:【杭州市拱墅区胜沁茗邸小区】。
1.2.5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1.2.6本项目质保期:2年。
1.2.7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成交人数量1个。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报价限价为【339956.00民币(含税)】,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1.2供应商须具备住建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合格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2.1.3供应商须具备住建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合格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2.1.4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住建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1人;
(2)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住建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1人;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住建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1人。
注:提供以上人员合格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及在本企业缴纳的近3个月中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2.1.5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6本次询比【不允许】分包转包。
2.1.7供应商【应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1.8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响应。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01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1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1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2月26日至2025年12月31日17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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