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新财磋商采购-2025-132 2、项目名####路事业发展###县2025年普通国省道穿村###路口治理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992,********元 最高限价:********.86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预留金额(元) 1 新财磋商采购******** ####路事业发展###县2025年普通国省道穿村###路口治理项目 ********.86 ********.86 是 ********.86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采购内容:共###路口67处,分布在境内的G230线、G106线、S338线与S205线###县G230线需要处###路口4处;G106线需要处###路口6处;S338线需要处###路口34处;S205线需要处###路口23处。********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省补资金,已落实。******** 质量要求:合格。******** 包段划分:共划分1个包段。 6、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之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工程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中小企业的其他主体的政府采购扶持政策本项目不适用。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适用无感投标(详见下述要求)。(一)在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在投标时,可对照资格要求进行自主核对,确定符合资格要求的,政府采购项目对投标人资格全面实行免承诺“无感投标”,潜在投标人无需书面承诺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无需书面承诺没有税收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失信记录,无需再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材料,由投标人自我评估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采购文件有关要求及以下证明材料等条件后即可参加投标。投标人参与投标即表示自我评估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采购文件有关资格条件,没有税收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失信记录,具有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材料。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经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单位具有财务报表);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作出承诺,格式自拟);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2025年以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具有相应证明文件);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自行作出承诺,格式自拟);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⑦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网页截图)。(二)投标人在中标后,应将上述自我评估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采购**)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三)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对投标文件负全部法律责任。如发现投标人不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要求参与投标,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期内行业主管部门###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拟任项目经理###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任本工程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工程,并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则需提供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2025年以来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公司按实际月份提供)********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提供“****网站的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网站截图和“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网站截图【查询渠道:“****网站、中****网(********)】********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股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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