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2、其他资格要求:********供应商及其提供产品和服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强制性规范所规定的条件。********未被列入“****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的律师事务所,且具备国家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且年检合格有效。如分支机构参加的,分支机构须获得总所授权并由总所承诺承担执业责任(每个总所仅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与相同标包,不接受总所及其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本次相同标包,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按无效文件处理)。供应商为总所的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的提供《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总所授权及由总所承担执业责任的承诺书。若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正在年检的,需要出具说明,并加盖公章。二、项目概况:1、项目名###路街道选聘社区法律顾问项目2、项目编号:SHWP********、项目基本概况介绍:为切实提升社区基层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社区公共事务、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更好地满足基层社区对法律服务的需求,根据《关于进一步深化静安区居村(社区)“双顾问”工作的意见》,拟聘请1家律师事务所为辖区内居民区提供专业法律顾问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4、项目地址###市静###路街道5、服务周期:一年(起始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6、采购项目适用原因:政府购买服务项目7、采购预算金额:********元,超过采购预算不予接受。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推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规范进口产品采购政策。在磋商过程中,竞争性磋商小组(以下简称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由此最终确定符合采购需求的技术指标及相关要求(实质性要求条款含★条款不做修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磋商小组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以及《资格条件及实质性要求响应表》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初审,响应文件不符合《资格条件及实质性要求响应表》所列任何情形之一的,将被认定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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