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5NCZ(YC)******** 项目编号: ZYXS-2025(采)-030 项目名称: ###市第八小学信息化能力提升项目 预算金额(元): ********.00 最高限价(如有): ********.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品目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备注 ###市第八小学信息化能力提升项目 ###市第八小学信息化能力提升项目 其他信息化设备 1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00 数量合计: 1 预算合计: ********.00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所有货物的供货及安装调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按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应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和相关证明材料。 (3)按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凡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凭借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组织许可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同时,不处于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实际查询结果以**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网站及“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须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格式自拟);********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须按照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进行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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