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编号:(请登录)
2.项目名称:光恒新能源长治市潞城区100MW独立储能电站项目
3.项目规模:本项目为独立调频电站,预计造价49000万元。
本项目储能电站规模为100MW/101.75MWh,采用50MW/1.75MWh飞轮储能和50MW/100MWh锂离子电池储能进行阵列组合完成储能电站的建设。
通过4台1MW/0.035MWh飞轮储能产品并联接入1套4MW储能升压一体机,形成1套4MW/0.14MWh飞轮储能系统单元;2台1MW/0.035MWh飞轮储能产品并联接入1套2MW储能升压一体机,形成1套2MW/0.07MWh飞轮储能系统单元;本项目含12个4MW/0.14MWh飞轮储能系统单元和1个2MW/0.07MWh飞轮储能系统单元。两套2.5MW/5MWh锂离子电池接入一套5MW储能升压一体机,形成一套5MW/10MWh锂离子电池单元,本项含10套5MW/10MWh锂离子电池储能单元。各储能单元经35kV汇流后接入35kV开关间隔,汇流后接入220kV升压站主变压器升压后并入电网。
项目需新建1座220kV升压站一座,经1回220kV线路接入云伊电投长治市潞城区100MW独立储能电站220kV升压站220kV母线,线路长度约1.0km。
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EPC总承包方式,即包勘察设计、包设备材料、包拆装、包施工、包安装调试合格、包培训、包质量、包安全、包质保期内维护、包技术服务、包工程竣工资料整料归档。
招标内容:1)本项目工程施工图设计及竣工图设计;2)本次招标为EPC总承包交钥匙工程,共一个标段。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储能电站、升压站及送出线路工程的全部勘察设计;设备物资采购及监造;三通一平、送出工程、土建及安装工程施工、系统接入、调试、试运行、电化学储能电站并网测试、移交生产验收、竣工验收;电网接入、向住建部门进行消防设计备案审查等储能系统建设的全部工作,保证储能系统具备投运所需的所有条件,并通过招标人和电网及能源主管部门的验收。储能系统接入招标人参与电网调度的技术支持系统;整体系统质保期限的相关服务(包含质保期内所有备品备件、专用工具采购供应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整编并完成交付)。3)本项目整体调试范围包括:储能系统接入电网所需要的涉网试验和入网检测试验、储能系统接入电网所需要的电气交接试验等,并由整体调试单位负责组织协调完成各设备单体调试工作;4)本项目工程总承包竣工验收及工程移交。
投标人必须对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投标;如有重大缺漏,将导致投标被否决。
工期:2026年9月30日前完成,具体开工日期以通知为准。
质量要求:合格。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符合要求的相关设计、勘察、施工资质;
2.1.1设计资质及勘察资质: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2.1.2施工资质:同时具备①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②电力《承装(修、试)二级或以上资质
2.2设计负责人要求:
取得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在有效期内并在投标单位注册;
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设计单位提供。
2.3项目经理要求:
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投标截止时间前,项目经理缴纳社保的时间(自2025年1月1日以来) 不少于6个月,社保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须由施工单位提供。
2.4技术总工要求:
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投标截止时间前,项目经理缴纳社保的时间(自2025年1月1日以来) 不少于6个月,社保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联合体投标的,技术总工须由施工单位提供。
2.5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至少1个合同金额大于2亿元的电力工程EPC总承包业绩。注: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业绩的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承包范围、合同签订日期、项目规模等,若合同中不能体现项目规模,需提供其他证明资料以证明容量满足要求)。联合体投标的,业绩由任一方提供均予以认可。
2.6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7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良好的财务状况;
2.8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2.9投标人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10投标人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11投标人名称与报名、营业执照、法人证书一致(符合法定工商变更程序除外);
2.1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
2.13投标人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2.1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如下要求:(1)本项目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 3 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应当具备承担共同投标协议约定的招标项目相应专业工作的能力。
2.15投标人应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12月26日至2026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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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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