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应截止时间:2025-12-30 12:00
中铁隧道股份有限公司工程装备分公司
2026-2027年度非标钢结构件委外加工采购框架协议竞争性谈判公告
1.竞争性谈判依据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1号);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
1.3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第12号令);
1.4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商务部令2014第1号);
1.5 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2.公司概况及竞争性谈判内容
2.1 公司概况:
公司概况:中铁隧道股份有限公司是由世界双500强企业中国中铁旗下中铁隧道集团为主发起人,联合中铁大桥局集团共同出资组建的国家综合大型一级施工企业。主营城市轨道交通、长大隧道、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施工,T BM、盾构及隧道施工技术咨询与服务。公司通过了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GB/T2400 1(环境管理体系)、GB/T50430(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等管理体系认证。通过了ISO9002质量体系及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公司现拥有员工3600人,其中高级工程师118名。装备有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施工和穿江越海的盾构机46台、山岭隧道施工的TBM9台、液压凿岩台车12台套。
公司代表着我国隧道和地下工程施工的先进水平。打造了大瑶山隧道、秦岭隧道、云台山隧道、圆梁山隧道、武汉长江隧道、厦门翔安隧道、辽宁大伙房输水隧道、杭州庆春路过江隧道等著名隧道品牌。目前以专业优势和科技优势担纲青岛胶州湾隧道、南水北调穿黄隧道、广深港客专狮子洋隧道、广东台山核电站海域隧道、武汉地铁越江隧道、长沙营盘路与南湖路湘江隧道、南疆二线中天山隧道、西格二线关角隧道、向莆铁路雪峰山隧道、兰渝铁路木寨岭隧道、张唐铁路、京福高铁、长株潭城铁等工程界深远影响的重点工程。先后参与了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广州、南京、深圳、成都、沈阳、西安、武汉、杭州、苏州、宁波、长沙、郑州等城市地铁和轨道交通建设。
2.2 竞争性谈判内容
拟对中铁隧道股份有限公司工程装备分公司2026-2027年度非标钢结构件委外加工采购框架协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如评审通过竞标单位为5家以内,拟推荐3家竞标单位入围,如评审通过竞标单位为5家及以上,拟推荐不超70%的竞标单位入围(四舍五入取整),协议有效期两年。
框架协议内容详见附件1。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1营业范围:竞标单位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符合竞标项目经营范围,具备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资格的(不接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加工企业,注册时间1年及以上(开标当天起算)。
3.1.2 生产供应能力:投标单位须具备投标产品生产/供应能力,投标产品满足招标方需求。
3.1.3 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满足招标方技术指标要求。
3.1.4 供货业绩:提供2023年-至今签订的非标产品加工合同扫描件或类似业绩。
3.1.5 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注册资金要求为200万元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2023-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或审计报告。
3.1.6 信誉要求:不接受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处于投标限制期的单位;不接受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大盾构工程分公司/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大盾构工程分公司不合格单位;不接受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的单位;不接受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不接受纳税信用等级为C、D级的单位。不接受与我单位及关联单位合作时发生如下不良行为的供应商及其关联单位:蓄意短线合作、见好就收,短期供应后未经过正常沟通渠道反馈问题,直接向上级单位或政府信息平台举报或投诉的;签订延期支付协议后仍发生投诉、举报等行为的;债权未到期去投诉举报的;为达到目的,不惜颠倒是非、捏造事实,向有关部门反映不实内容和虚假情况的;采取缠访闹访、集体上访、聚集滋事、工地阻工等非正当手段索取欠款的;因欠款提起法律诉讼,索取高额违约金、高额利息或采取查封账户等过激行为的;中标公示阶段凭空、虚假投诉的,以各种弄虚作假方式干扰正常采购秩序的;通过其他非正当行为引发媒体炒作,影响施工生产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通过恶意举报导致集团公司、公司利益和名誉受损的。
3.1.7 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条例。
(2)本次竞争性谈判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的;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企业处于停产、停业、歇业或破产状态的;(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的。
(5)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7)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8)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9)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10)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1)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购买电子版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年12月30日12时00分前完成响应、下载电子版竞争性谈判文件等事项,如未按时完成,后果自负。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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